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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拜什麼神?



耶穌是古代羅馬帝國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但是現在耶穌的基督教成為歐美絕大數國家的主要宗教信仰,華人自稱是佛教信仰最虔誠的民族和國家,問題是釋迦牟尼佛也不是黃種人更不是漢人,而是亞利安民族啊。努力去尋找台灣先賢來崇拜和紀念是很好的,問題是和土城的「某人」扯上關係,他們的理想就大大打了折扣了。

本文所附圖片看起來像是巴勒斯坦的婦女裝扮者,正是耶穌基督的母親瑪麗亞。這是十九世紀英國畫家霍曼亨特(Holman Hunt)的作品,他所屬的拉斐爾前畫派(PRB)是西方美術史上最認真追求「歷史原貌」,還原事實細節的畫家。一反西洋美術傳統把耶穌一家人畫成像歐洲人,甚至像歐洲的貴族模樣,霍曼亨特筆下的耶穌和瑪利亞正是中東巴勒斯坦地區一般大眾的模樣。根據史實,耶穌家就是一個木匠,此畫作所表現的正是耶穌作木工的時候,媽媽還在旁邊幫他收拾零碎雜物呢,只有這樣的畫,才更加真實感人!人們應該努力學習追究事實,而不是被媒體、被政客、或被宗教所哄騙,所洗腦。
前些日子在台北捷運站碰到一票五、六個人搭板南線,據說是要到土城看守所去看「某人」,因為那天正是他的生日,他們要去替他祝壽。我心想,有很多人看電視弘法,被人洗腦洗到完全不會思考判斷;同樣也有些人被政客洗腦,洗到完全不會思考判斷,從「粉絲」變成「死忠」,幾乎完全沒有是非標準。從歷史觀點來看,這「某人」正是所謂的「好好棋,走到輸」,他的歷史定位從「台灣之子」墮落到「台灣敗家子」,要不是他的敗家,今天那來威權復辟?那來台灣面臨被「馬您」出賣,甚至淪亡的空前危機?
很多人替「某人」找藉口,說是環境使然,實在力不從心,舊的官僚體系無法使喚…。這些都是不足採信的藉口,他有八年時間欸,不是八個禮拜或八個月!完全沒有擔當起「轉型正義」的歷史任務才是原因。他也只不過是個操弄選舉的政客,不但沒有中心思想,更沒有使命感。最糟糕的是,好的不學,居然學起K黨的貪污!貪得無厭地累積個人財富,如今落的吃牢飯,宗教所謂「現世報」指的正是式這個,完全不值得同情!還有臉說出什麼「建國基金」這麼恐怖的笑話。
「馬您」政府如何利用司法迫害「某人」是一回事,應當爭取全世界的正視,人民一定支持。問題是他和他的家族還跟法官討價、還價,吃相實在難看。可惜他更沒有韓國盧武鉉總統的骨氣和魄力,懸崖撒手,自我了斷,不但讓全世界震驚,更然韓國人民感動流淚,如喪考妣,也贏得對手的敬佩。看到捷運站碰到的這些「粉絲」,他們的T恤上標榜的是「台灣人要拜台灣神」,立意乍看不錯,深思一下未免讓人覺得小家子氣!而且有些畏首畏尾。Taiwanese People Must Worship Taiwanese Divinity,這個英文不但有些累贅,而且沒有明白使用God或Diety字,其實就不適合說「神」字。至於用Divinity這個字,其實比較像在做神學論述,和他們主張的宗教「崇拜」也不甚合。如果用Spirit那只是指的一種精神,那更不需要崇拜(worship),而是要「信仰」(believe),由信仰而產生力量。例如要追隨台灣民主先烈之信仰,並追求民主自由這樣的普世價值。那麼就和那裡人無關了,Bishop Tutu,Dalai Lama…追求民主自由的精神都是我們信仰和效法的對象,和他是哪一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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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登記沒有法律效力



我們知道世界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獎牌乃是全世界幾十億人口所共同矚目的國際大事,而國際奧運會都可以為了維護世界的公平正義,即使事過十年之後,當他們發現過去有很多中國選手比賽時年齡登記不實,都被一個個找出來,糾正錯誤向全世界公布,並斷然取消年齡造假之選手的奧運金牌,甚至取消他/她們過去的所有記錄。


目前司法部門對於財團侵占民地的審判,幾乎都以「登記有絕對效力」這個似是而非的理由來袒護掠奪者。卻完全不管大法官解釋和法律學者們對於採用這個理由之適當性的糾正和質疑。財團侵占民地還要告人民「拆屋還地」,基本上是「做賊喊子抓賊」的行徑,財團之所以得逞最大的原因在於地方官僚的行政過失,甚至偏袒和配合。這本來就完全是地方性的事情,為何不能在地方政府塗銷,更正來解決,還奢言什麼「登記有絕對效力」。
台北地方法院對於地方官僚錯誤的登記,一面倒用「登記有絕對效力」來保護侵占者的不當得利,到底有什麼理由讓他們如此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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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掠奪者





即使最近以來本島很多大大小小案件,荒腔走板的司法判決讓社會大眾連續受到驚嚇,然而法官們還是照樣以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姿態,憑藉個人的自由心證來判定人們的種種是非。


例如,台北縣的某一間寺廟的管理委員會可以擁有遠在它的寺廟所在地幾十公里之外的另一座山的三百甲土地,他們不但從來沒有在那塊土地上種過一草一木,動過一刀一鋤,也不曾在那裡待過一天一夜,卻能利用行政的手段平白擁有它的所有權不打緊,最近幾年還因為交通突然發達起來,土地相對快速增值(他們還很驕傲的告訴民視新聞台說,「市值六十二億」,勝過不久之前蘋果日報所報導,台北松山某廟宇的「市值十二億」),發動連續攻勢,控告那塊山地的住戶(他們是已經在那裡定居一、兩百年的村民,有日本政府的戶口登記為憑證)「侵占」,還要人家「拆屋還地」!
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看到這麼奇怪,這麼不合常理的訴訟案,我們的法院、法官不但沒有將它們「駁回」,還判決那已經定居一、兩百年的村民,一個個敗訴給這個在民國六十六年才利用手段取得土地豋記的財團!判決的理由是「人家已經辦理登記了嘛」,這意思是不是告訴老百姓說,只要你搶得過,騙得過,東西就是你的嗎?又說「登記有絕對的效力」,意因是不論是對是錯,是真是假,只要一旦被你登記了,法律就會保護你的權利。而不管村民現在所提的證據為「那登記實際上是錯誤的、違法的登記」!法院判決又說村民無法證明土地確實為村民所有;但為什麼都不看那間取得所有權登記的那間寺廟,同樣無法證明土地確實為它所有啊。
民間一般大眾普遍相信,這種財團利用行政手段侵占他人財產的例子一定多到不勝枚舉。台灣經過清朝,日本和國民黨的統治,社會上不公不義,以大欺小,財團欺騙不識字的鄉下人,利用媒體把他們形塑成鴨霸的村民,粗糙的法律又偏袒有錢有勢的既得利益者。這樣的案件有多少歷史糾葛需要去抽絲剝繭,還原真相。然而目前的司法,既然無心審理這些歷史背景,他們又有何能力和資格來審判這種歷史案件的是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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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邏輯



人民問︰政府跟廠商買東西,怎麼買越多價錢反而越貴?政府回答說︰因為我們買越多廠商越辛苦,風險也更大,所以應該用更貴的價格來跟他買。
議員質詢︰最近有錢人越有錢,一般老百姓生活卻越來越苦。官員回答︰政府的確做不好,明年會改善。又問︰如果明年也做不好呢?答︰再給我幹四年!
人民問︰財團沒有權利憑證,政府為何允許他侵占民地,當初登記文件在那裡?官員說︰文件已經銷毀了,無法證明他沒有權利憑證。
財團侵佔土地得逞,在廟裡建立石碑慶祝,這樣以後政府會就會說︰有啊,廟裡的石碑就是他們有權利的憑證。
監察委員詢問各個行政部門︰你們有沒有依法行政?官員個個回答︰依法行政。又問︰你們真的沒有違法失職?官員異口同聲︰沒有!
老百姓向五院陳請說︰地方政府違法失職,對人民傷害很大;五院一紙公文回話︰請地方政府處理。
無知的老百姓又向總統訴願,司法不公,請求幫忙;總統府回函︰請循司法途徑解決。
球賽熱烈進行,觀眾搖旗吶喊,深得政府邏輯三昧的主審裁判突然丟下球賽,一個箭步跳上觀眾席,取締拿旗子的觀眾。理由是︰怕事情節外生枝! Read more!

一些人的邏輯




最近歌唱天后復出,新聞報導門票「秒殺」,很快賣光光,售票電腦還忙到當機呢?電視新聞裡記者問年輕人︰門票六七千塊,不會覺得很貴,覺得很心疼嗎?年輕人回答說︰不會啊,很值得。
幾天前,台北東區一家大型百貨公司新開幕,新聞報導好幾萬人漏夜排隊,將近十小時,這個現象據說破了世界紀錄。電視新聞裡記者問年輕人︰排隊等這麼久才能進場,不會覺得辛苦嗎?年輕人回答說︰不會啊,很值得。
再稍早以前,台北某餐廳推出超大塊的戰斧牛排,一客六七千元,據說非常受到饕客歡迎,電視新聞裡記者問兩位正在享用這牛排餐的年輕女生︰一客牛排六七千元,不會覺得很貴嗎?年輕女生答說︰不會啊,很值得。 Read more!

又另外一些人的邏輯



又有另外一些人看了電視就自問︰這些人都不用上班、上課或工作嗎?
因為電視採訪的剛好都是年輕人,看電視的人又問︰這些人是誰家的子女,他們的老爸們是誰呢?
想起了幾年前的一個電視廣告︰一個窮苦的爸爸總是安慰他的小孩說︰「爸爸買給你」。有一個滿窮的朋友很受這個電視廣告感動,每次生活苦到快挨不過去的時候,就仰望天空,代替他在天之靈的老爸安慰自己說︰「爸爸買給你」。 Read more!

小便壺的價格




台北市政府辦理「花卉博覽會」被人踢爆從規劃、編列預算到招標…等,一路浮編、浮報。只好趕緊請來所謂的專家學者顧問團作「停損」的動作,他們對外界的質疑口徑一致地提出了所謂「價格不等於價值」的回答,甚至還扯上「藝術」和「文化創意」等理念來做擋箭牌。

關於「藝術」和「文化創意」的說詞,大部分的市民都已經明白那只不過是官員和政客們脫罪的歪理,瞎掰和硬拗。其實他們所推出自以為高明的「價格不等於價值」這個口號,不過是自打耳光罷了。台北市政府因為用很貴的價格去跟人家買很普通的東西,被議員指出價格超出一般合理市場價格好幾倍,甚至好幾十倍,卻跳腳嚷說「價格不等於價值」,不正好說明了他們用了那麼高的「價格」去買來不一定有「價值」的東西嗎?然而這個「郝會花」政府自己一廂情願的解釋是︰當他們說「價格不等於價值」的時候,那是表示「你們老百姓看到的是很高的材料價格;我官員看到的是很高的成品價值啊」。
關於這點,我們已經在〈藝術無價〉的三篇文章中有所討論了。常理判斷,價格是指你跟人家買東西的價錢,例如油畫的畫布;價值是人家來買你東西的價錢,例如你的油畫作品。如果你花了5000元買一張100號畫布,作品完成賣了100萬,那我們說你的成品價值遠遠超過材料的成本價格;問題是現在有一位大藝術家(他的名字叫做「台北市政府」),花了100萬去跟人家買了一張100號油畫布,人家告訴他材料買太貴了,他卻回過頭來說你無知,「價格不等於價值」,因為他買的不是油畫材料的畫布,而是藝術品啊。這種邏輯只有「中國台北」的官員和政客才編得出來!的確,當中科被人踢爆環評有問題,不得不趕快做出「停損」動作的時候,這批官員和政客喊出的口號是「停工不停產」!當「中國台北」最高政府當局,被人民控訴所有競選口號通通跳票的時候,他們的「停損」動作一樣的是提出一個似是而非的口號「馬上漸漸好」!連「馬上」和「漸漸」這種完全相反的概念都能硬拗,應胡扯在一起,真的只有詐騙集團才會說出這種種自欺欺人的謬論,而且不會臉紅心跳。
不過,談到「價格不等於價值」不得不令人想到現代藝術的老祖師爺杜象(Marcel Duchamp)。一九一七年的時候,紐約的現代藝術家們模仿法國巴黎的「獨立沙龍」成立了一個獨立協會,他們推出的展覽(沙龍)號稱完全沒有評審,任何人只要繳交幾塊錢的會費就可以參加展覽。因為杜象是當時的創始會員而且負責場地安排,他為了要試探這個協會是否信守承諾,就跑到紐約一家五金行買了一個男生用的小便器當作作品(用R Mutt的假名)提出參展。但是「佈展」期間杜象找遍了整個會場就是看不到他的小便壺,原來幾個執行委員私底下討論的結果,認為這個小便壺爭議性太大了,所以偷偷把它藏了起來,當作沒有收到這件作品(按照規章,收件就要展出)。杜象《小便壺》的後續發展,有關報導已經很多,在此就不再贅述。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杜象的「現成物」作品,幾乎都是在成立後沒多久就遺失的遺失,壞掉的壞掉,甚至被人丟掉的丟掉了(據說,同樣是畫家的妹妹Suzanne Duchamp曾經趁杜象不在的時候,把它的《腳踏車輪》當作廢物丟掉了)。一九六四年杜象在他的傳記作者Arturo Schwarz的建議下,把他的每一件現成物作品,重新到一般五金行購買八件,由杜象授權成為藝術品,賣給不同的美術館或個人收藏。其實,早在一九六一年的時候,策展人Ulf Linde就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一個美術館辦了一個杜象的現成物品回顧展,所有展品都是在當地五金行購買,經過杜象授權成為藝術品展出的。當時杜象曾經非常讚歎Ulf Linde 的作法,認為她「深得我心」,了解到重點不在東西,而在精神。不論是Ulf Linde 或Arturo Schwarz,當他們替杜象到五金行去買小便壺、衣帽架、掛鉤…的時候,當然都是以一般小便壺、衣帽架、掛鉤…的「價格」而不會以藝術品的「價值」來購買的。「中國台北」的官員和政客們「價格不等於價值」的荒謬說詞騙不了一般市民老百姓,當然更騙不了關心藝術的朋友!台語所謂「瞞者瞞不識,識者不可瞞」,台北的官員和政客們,你們想騙誰啊?
有趣的是,據說一九九三年當杜象的作品在法國南部Nime這個地方展出的時候,一位當時已經六七十歲的行動藝術家Pierre Pinoceli 就在杜象的《噴泉》上面撒尿然後還用鐵鎚敲打破壞它,最後被判刑並罰款4萬多歐元;沒想到十幾年後(2006)當杜象的《噴泉》在巴黎龐畢度中心展出的時候,他又重施故技,結果這次的判刑更重,罰款是20萬歐元,如果以1歐元等於40元台幣來算的話,那麼這個小便壺的「價值」等於是800萬元台幣,比次年(2007)義大利藝術家曼佐尼(Piero Manzoni)的作品《藝術家的大便》在蘇富比(Sotheby)的拍賣成交價12萬4千歐元還要貴呢。
這才是真正的「價格不等於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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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無價.一

 

「藝術無價」這個詞最近被一些政客們吵得很熱。關鍵是這樣的,台北市政府因為採購東西超過合理市價行情幾十倍,被議會質疑「為何一顆九層塔一兩百塊」?結果被高層派來幫忙解危的顧問們,教導市政府官員們回答說「因為那是藝術啊,九層塔一兩百塊還嫌太便宜呢」。這對全國所有各行各業都是振聾發嘳,很好的機會教育。以後所有東西只要是賣給政府的,就賣給他超極貴,於是你的東西就從普通貨色變成「藝術品」了。

的確,最近看到很多「中國人的台北」的政客個個大談「藝術、藝術無價、創意、創意產業…」等議題,令人感到非常的欣慰,認為這個小島已經能夠追隨先進國家的步伐,開始注重文化和藝術了。說不定那一天,鈔票上面印的是文人藝術家的肖像,而不是政治人物。說不定那一天藝術家的職業欄記載的再也不是「無」了。

高儷蔡

PS 我這裡有幾顆高麗菜,一個算你一千塊就好。很貴?不會了,這是「文創」呢。你沒有看到它們的葉子有很漂亮的圖案嗎?那是被很有藝術天分的菜蟲吃出來的樣子,所以這些高麗菜也算是藝術品了,而且比那些九層塔漂亮很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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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無價.二

 

記得以前的一位同事曾經解釋給我聽,什麼叫做「藝術無價」,照他的解釋就是「藝術不用錢買的意思」。他的說法讓我感到心有戚戚焉,終生難忘。例如有些朋友到你家或你的畫室,看到你有那麼多畫作,就很高興、很激動的說,「你好棒、好厲害喔,這麼會畫圖。我好喜歡你的作品…」。聽到這樣的話可別高興太早,因為接下來你這個朋友可能會說,「你這幅畫送我好嗎?」完全沒有談到價值的問題,也就是完全沒有提起要用錢來買畫的事情,這就是「藝術無價」。後來我又聽到他終於學會了如何回答這些沒有禮貌,沒知識,不知道「藝術是要用錢來買的」朋友。他說,以後碰到有這麼不知趣的人,他會模仿他們的語調說,「唉唷,你們店裡的汽車(或珠寶)好漂亮喔,我好喜歡,送我一台(一顆)好嗎?」

如此說來,「藝術無價」有三個意思:1. 藝術沒有辦法用價錢來衡量,所以和買賣無關。所以如果利用藝術賺錢的人,最好不要提到這個觀念;2. 藝術非常昂貴,買賣起來是天價,這是有錢富豪和拍賣公司說的認知和固定論調;3. 藝術不必用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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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藝術家Keith Arnatt有一件藝術作品就是在他自己脖子上掛了一個牌子說「我就是一個真正的藝術家」,這樣的藝術作品,它的「價值」怎麼算呢;是天價呢;還是不必用錢買:還是和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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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無價.三

 

按照這些政客的說法,政府採購東西價格之所以顯得超級昂貴,非常不合理、或不符合市場行情,正是因為它們是「藝術」而「藝術無價」,所以買貴乃是理所當然。

這完全一派胡言,睜眼說瞎話。為什麼不去問問哪些專門收集破銅爛鐵,從事廢物藝術創作的藝術家們呢,他們會用很昂貴的價錢去收購人家的垃圾,收買人家的破銅爛鐵來創作嗎。他們當然是用很便宜的價格(甚至免費)去搜集破銅爛鐵的。只有在破銅爛鐵經過他們的構思重新組合之後才成為藝術品,也才可能變昂貴的。絕對沒有說是因為買來很貴的破銅爛鐵所以是藝術。政客們啊,你想騙誰呢?你們越是想用「藝術」來唬弄老百姓,只有更加證明,對於「藝術」,其實你們是完全外行啊。Arman是因為他花了大筆冤枉錢去買很昂貴的垃圾和廢物,所以才使他的垃圾箱變成藝術品嗎?Burri也不是花大錢去買破布,所以使他的破布變成藝術而被美術館收藏,事實剛好相反。同樣的道理,Manzoni的「大便」是因為他的概念(concept)才成為藝術品而被美術館典藏,成為昂貴的大便,而不是因為他的大便很昂貴,所以是藝術品。照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是因為「原物料」所以才使得它們變成藝術品的,果真如此,Manzoni這輩子只要儘管大便,就可以不愁吃、不愁穿了。「中國人的台北」的政客和大官們啊,你想要偏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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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的作法,只是辦事無能,花錢一級棒。過去常常聽說的一句口號,政府辦事要「企業化經營」,要是真的有這個要求的話,這些人早被老闆fire掉了,哪裡會讓他們還在那裡厚臉皮硬柪,唬弄人民(據說是他們的老闆)呢。

按,Manzoni的「罐頭裝大便」淨重都是30公克,而他們賣給美術館的售價就是當時30公克的「黃金價格」!各個美術館正相搶購,那時候編號好像已經編到了幾十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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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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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似乎很喜歡用根本沒有關係的圖片來搭配我的文章,好像有些上癮了。這張照片是來往於馬丁尼克和聖路西之間的國際航空的十分幾人座螺旋槳小型機,坐在上面你可以看見駕駛艙的一切動態。聖路西是個很小的島嶼,也是我們的邦交國喔!其實我哪裡也沒去,又會從哪裡回來呢?不過我的確決心回到我的部落格來了。

四年前充滿了理想和希望,認為真理越辯越明,認為歷史真相就是最有力的雄辯,認為司法會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現在我發現我「可能」大錯特錯了(好可憐,還沒有完全放棄希望),四年慘痛的教訓證明那很可能只是一種烏托邦的想法。因為熱心社會公平正義打官司,而沒有好好經營我的部落格,讓好多朋友上網發現白跑一趟,沒有新東西,感到非常抱歉。

因為我是被一種錯誤的知識所誤導的,這個錯誤的知識告訴我們,法院講求證據,其實還有其他一些東西才是更重要的。最可恨的是,當我們受到委曲的時候,沒有辦法像「馬您」一樣說,「這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我們也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像「馬您」一樣,當我們被判勝訴的時候,很得意的說一聲「司法還我公道」,我們絕對不可能像「馬您」一樣,因為我們只不過是可憐的小老百姓,當然我們更不可能像「馬您」一樣,即時當他敗訴了,他也根本連甩都不甩什麼法院判決,因為他是所有法院的頂頭上司啊!也許正因為他這麼有guts所以有人請他做「提倡品德」的公益廣告呢,因為不甩法院判決是最佳人生典範!

最近媒體暴露了那麼多不可思議、違背常理的,甚至荒謬司法判決,也許只不過是冰山一角。任何人有機會去各地方法院的「閱卷室」看看有多少人揮汗在檢察自己和對造的訴狀,如果你發現你的狀紙「潔白無瑕」,這可不是什麼好的形容詞,它的意思是法官根本沒有看你的狀紙!任何人有機會去各地方法院的「執行處」就可以看到堆積如山的案件,那往往是要繳納好幾百萬(甚至更多)的保證金,才能免於被執行(例如把你住了一百年的房子拆掉),才能上訴的。這跟「國賠」一樣荒謬,國賠應該由全體犯錯的官員集資賠償他們所造成的過錯,而不是用無辜的老百姓辛苦的納稅錢來賠償。同樣荒謬的是司法判決錯誤,也是你來繳保證金,才有可能繼續尋求可能的正確的判決。也好像醫生看錯病了,你只能繼續花錢找可能不會看錯的醫生看病。人生為何充滿這麼多的無奈呢?

記得我曾經說過,當年我幾乎每個月、甚至每個禮拜跑監察院陳情的時候,每次看到一個中年穿喪衣的婦人(我相信她是全年無休的),在監察院門口唸經、燒香、作法。那個時候我就說,她好可憐,因為不論受到多少冤枉,看起來,根本沒有人理她。後來終於看到新聞報導說,監察院認為這個女人在他們的建築門口唸經,讓他們很難看,一定要設法把她弄走!監察院號稱「政府有錯的時候,替人民申冤」,看起來全不是這回事,為自己的揮汗在檢察自己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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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一年多感言











大家也許奇怪,我離開校園,擺脫學生生活已經幾十年了為什麼還會有「休學一年多」的事情,而且還要發表感言?其實,我的「休學」指的是「鋼琴課」啦。我是在邁入「老翁」階段才開始學琴的,雖然非常喜歡上課,最後還是不捨的在去年十月向老師請假休學,至今已經超過一年還沒有復學。而且休學之後也幾乎很少練琴,不但沒有練琴,也沒有好好照顧我的部落格。好笑的是今年七月底我寫「放了四個月的無心假」時,已經因為很久沒寫部落格而忘記要如何發表了,這次距離上次又超過了四個月,時間荒廢更久,居然連自己部落格的帳號和密碼都忘記了。還好問了我的學生之後總算有了答案,他們什麼都記得!
為了沒有努力耕耘我的部落格,我本來是要寫一篇「向大家道歉」的文章的,可是看到「道歉」這個詞已經被大量的政客沾污了,我就決定不這麼作,而改成寫這篇「休學感言」。說到這些政客,即使一再作錯事,危害人民身家財產,何時曾經誠心誠意道歉過?最近的例子是,一個縣長候選人用操弄族群分裂的方式來競選,即使人們批評也置之不理。後來他們的主席說話了,才趕緊道歉,但可不是跟選民道歉喔,他是因為「讓主席不高興而向主席道歉的」,這就是典型的K黨政客作風。因為這個大詐騙集團的政客,他們的道歉,全部都是以他們的頭目馬某為「範本」:心不甘情不願緊,而且總是轉移話題,模糊焦點。即時把你害慘害死了,他們的道歉永遠是「如果讓妳不舒服的話,我道歉」,但是害死人可不是他們的錯喔。
過去三年多來,我幾乎把全部的時間和精神用在應付台北縣新莊一個號稱三級古蹟的寺廟(雖然號稱供奉「慈悲」的媽祖,主事者基本上是財團心態)透過行政和司法的雙重迫害。雖然我們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但是絕對奮戰到底。因為是對方來告,而不是我去告對方,而且我也不是唯一的被告,整個可憐的貧窮的村子都是被告。三年的司法奮鬥,我終於完全明白,官商勾結的政治環境,雖然官僚們開口閉口「依法行政」,但是實際上他們的行政是既不中立而且違法的。同樣的道理,雖然司法和監察兩院口口聲聲,主持公道,為民申冤,很多時候結果卻是為虎作倀,助紂為虐。一場大災難,監察院調查結果是氣象播報員下台,小鎮鎮長懲處;而那個留學美國,用英語對外國媒體說出I will take the full responsibility的人卻寶座安穩,多麼諷刺!因為全世界公認的這句英文的意思是「鞠躬下台」,而我們這個哈佛博士卻臉不紅,氣不喘,若無其事。難怪使用英語的國家媒體要稱呼他為this man(這個人)!監察院敢動他一根汗毛嗎?
雖然古代民間智慧早有此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院大門開,沒錢莫近來」,如果不是真正碰到,你絕對不會有深刻的體會。可是有誰想要這種親身體會呢?最近聽到的智慧是把「法院」這兩個字的邊旁去掉,它告訴你「去完」,意思是「去就完了」。可是這正是過去三年來我的經驗,行政和司法互相踢「人肉」皮球,可憐的弱勢人民,那有不被折磨死的?去行政部門申訴,它就叫你「尋求司法救濟」,到了法庭上,對方就嘻皮笑臉教你「尋求行政救濟」。我並不是說所有法官都是要錢的,問題在於所有司法訴訟的確都是要花大錢的。光是這點就對財團有利,而對弱勢人民不利了。對方可以以逸待勞,你卻要為了籌錢而疲於奔命。而且因為是被告,依法窮苦的人民卻要繳交三倍於財團的保證金。正如同一般老百姓欠繳幾千塊健保費,要遭受政府各種緊迫釘人的強制催繳,而作為耗資十二億元的「有品計畫」的代言人馬某,市長任內欠繳數百億的健保費,卻可以若無其事,多麼諷刺!這也再度證實這是個不公不義的社會。我們的法律擺明了就是要欺負弱勢人民嘛。
其實花錢還不是最大的問題,雖然古代台灣智慧說「道理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我寧可不願相信這是真的,但是三年的訴訟經驗告訴我說,即使你有「道理千萬條」還是沒有用的。因為如同我在稍早的那篇「影印機」所說的,問題是即使你有千百個道理,千百個證據,也不一定有用,因為關鍵點是「法官有沒有看,法官要不要看」,還有「看了要不要用」!如果你是愛看歐美電影的人,你會欣賞他們的法律訴訟電影,看到雙方在法庭上的脣槍舌劍,叫人拍案驚奇的攻防戰。但是,如果再讓你親身進入我們的法庭,你會大失所望,甚至絕望。因為每次出庭都是十幾分鐘,哪有什麼辯論!下次再來是一個月後,同樣十分鐘。有的只是累積大疊大疊的訴訟狀!再偉大的哲學家,思想家,理論家都會在這樣的法庭上感到英雄無用武之地,感到絕望。














雖然一般說法,「司法是靠證據」,但是經驗告訴我,重點不在有沒有證據,而是法官要不要看證據。這就是我們司法制度的大災難,法官的「自由心證」佔了太多的份量,有時候甚至是「未審先判,早有定見」那就更慘。以我們村子的例子來說,幾乎所有村民都是敗訴,結果很嚴重喔,「拆屋還地」!但是法院判決的理由是「因為對方有合法土地豋記」,可是即使我提出了幾百個理由和證據說明對方所謂的「合法登記」是「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違法登記」,根本聽不進去。因為我們的司法判決不需要智慧,也不需要勇氣,只要看到「已登記」三個字,其他一切討論都是多餘。現在的法律和司法明白的告訴所有壞人,只要你騙的過,搶的來,一切都是你的了,「登記有絕對效率」,法律是站在你這一邊的。所以慈悲的媽祖也就擁有了搶來的三百甲土地了。這個所謂「民主法治」時代最大的諷刺是當「弱肉強食」發生時,吃人的不違法,因為被吃而哀叫一聲的,警察會舉牌告訴你「行為違法」!











最近一年多,經常上監察院,最後證明一切也都是白費,監察委員口口聲聲「紓解民怨,糾正行政違法和提高行政品質」,但結果證明也是空談,根本不敢糾正,更別提彈劾了。但是我們還是會奮戰到底的,可是每次從監察院出來,看到一個中年婦人身穿白色「孝服」,在監察院門口唸經、燒香,做法,似乎是要在「監察院」門口超度「司法院」。我不知道她這樣做已經有多久了?可是我相信這一切是沒有用的,因為很顯然根本沒有人理她,似乎也沒有引起任何媒體的注意,更談不上採訪報導吧?就像「公投苦行」一樣可笑又可憐。六十萬人站出來都不甩你了,何況區區幾百人苦行,走死了也不會多看你一眼的。在這麼惡劣的政治環境底下,弱勢人民是最慘的,死了也沒有看一眼,真的。泛藍親說的好,這裡真是個「鬼島」,是妖魔鬼怪的天堂樂園。
很多人都為了我被這個官司困住而放棄一切感到可惜,據說有那麼多人在等著我寫出更多更好的文章,出版更多更好的書本。可是如果社會沒有公平正義,如果社會是壞人、惡勢力當道,文化、藝術有什麼屁用呢?我越來越感到疑惑了,宗教說什麼「心安就平安」,什麼「說好話、行好事、存好心」全是風涼話!宗教家們,如果你們真有辦法,應該去對壞人和惡勢力說教,善人和好人根本不需要宗教的說教。我往後還會做一系列的報導,希望所有看到我部落格的人,互相傳閱,轉給任何關心社會議題,關心公平正義的人閱讀。說不定那天就出現大轉機,出現大貴人!目前更希望大家告訴大家,一起來幫忙,一起來努力,打倒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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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四個月的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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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資本主義工商社會的生產和消費,全靠各式各樣的廣告宣傳來運作並維持它的活絡。雖然說廣告的精神是「巧妙但不能欺騙」,然而放眼看看這個社會,真正做到誠實無欺的廣告可能不多。很弔詭的是因為廣告的「迷人」之處就在於它的「欺騙」本身非常「奧妙」,從很簡單到很複雜的,從很粗糙到很微妙的,不一而足。正因為如此,一個高明的詐騙還可以讓受害者心存感激呢。過去一年多來,社會上突然大量出現各式各樣的「黑心貨」(從剛開始的三氯氫氨到最近的含砷的油炸速食),說它鬧得「人心惶惶」恐怕只是文學的修辭。因為最後都是不了了之。這個「地區」的人們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健忘」,不信去觀察一下那些美式速食店的生意,還是經常高朋滿座啊。其實吃一點不乾淨的油不算什麼大事,至少還有地方衛生當局把關和消保官撐腰。吃了不好食物,拉拉肚子就好了;吃了油炸品造成膽固醇過高、血管硬化,多做些運動也是可以預防的。其實近代史上本地區最大的一樁超級詐騙案,而且是明目張膽的詐騙案,應該我們的區長選舉。但是如前面所述,因為他們的不實廣告實在太高明了,所以被騙的人個個心存感激,甚至還普天同慶(當然也是長期教育配合的成果)。至於不甘受騙的人,只好認了。因為這麼大規模的詐騙,沒有任何消保官可以替你申冤。更何況消保官只不過是區長底下的一個小小芝麻官,動不了他。說不定連他自己也是不實廣告的受害者。

不過說起這個「害」就不是簡單的拉拉肚子就可以沒事的。抽象一點的說是「是非不分,價值錯亂,尊嚴喪失,治安敗壞」。過去一年多來,即使各家媒體非常「配合」,非常節制,但是「見微知著」,社會的種種慘狀已經夠令人怵目驚心了;具體一點說就是造成大量的「家破人亡」,而且的確已經死了不少人,令人鼻酸的是有些人要死還「攜家帶眷」,共襄盛舉的。除了死人之外,就是生計衰敗,關門、倒閉、走路。當然了,時代再怎麼險惡,有求生意志的人還是要堅強的活下去的,因此成千上萬的人,鼓起勇氣,甚至發揮創意,在逆境中為求生存而搏鬥。最新的無名英雄是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年輕婦人,帶著口罩在市區的車道裡面穿梭,只為了賣她的玉蘭花。誰知道她這樣能賺多少錢呢,但是她說:「無奈啊,不然要怎麼樣!」後面這半句話倒是非常耳熟,正如區長所說的,「是你們選我的,不然要怎樣!」

雖然我們的前老闆是個不會倒的企業,沒有裁員,更不會關閉。聽說最近還有「閒錢十來億」要推動什麼「油品」教育呢,因此實際上我無法體會千萬人的「無薪假」是什麼滋味。但是過去四個月來我卻莫名奇妙的感染了一種症狀,只知道前途黯淡,生活沒有希望,生命沒有尊嚴。連寫部落格的心情都沒有。幾乎整整四個月沒有寫過片言隻字。真正的是放了四個月的「無心假」!可是當我發現很多朋友們還是不嫌棄我,而且不時來造訪(卻每次都他們撲了個空,沒有新東西),感到非常愧疚。今天我總算重新鼓起勇氣站起來,要回來照顧我的部落格了。

其實我有點忘記要怎麼「PO」新文章了,因為過去都是在學生指導下進行的。 Read more!

火化取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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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取舍利」這個標題似乎比較聳動。那是古代中國一些從事道家修行的人(特別是所謂「丹鼑派」)常常掛在嘴上的話。但是他們所說的「火化」並不是火葬場的火化,而是在身體裡面爐火的燃燒;同樣的他們所說的「舍利」也不是肉體火化之後所出現的結晶狀的骨灰,而是由人體的精、氣、神三者所鍛練出來的「丹」!不過這些是題外話。

本文的寫作是主要是為了向舊曆年初剛剛圓寂的聖嚴法師表示敬意。雖然我曾經跟朋友參訪過他在台北金山的法鼓山本部,但是我並不是他的弟子,我其實也不是任何法師的弟子,因為我還不算是個佛教徒。不過,從聖嚴法師圓寂後法鼓山所發布的種種訊息(例如強調「火化後不檢堅固子」)和所舉行的種種儀式來看,都不得不令人敬佩他的確是個真正的修行人。特別是當人們(包括媒體)還是習慣的要追問,「師父火化後有沒有舍利子」,法鼓山在社會上「舍利子信仰」的氣氛下回答說「有沒有都不重要」,這樣的態度也算是給國內信仰大眾,一個反思的機會吧。其實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天主教所謂的「杜林的裹屍布」(shroud of Turin,據說是曾經包紮耶穌遺體的一塊麻布,它上面的血跡呈現了耶穌的身體和栩栩如生的面容),千百年為被耶穌信徒奉為神聖之物。十九世紀人類進入實證科學時代,要求檢驗這塊裹屍布的呼聲開始出現,到了二十世紀終於在天主教教會的允許之下,於一九八八年進行科學的碳十四測驗,最後證明為中世紀的假冒品。但是這樣的事實並不會影響真正虔誠的信徒對於耶穌的信仰。換言之,對他們而言,裹屍布「是不是真的並不重要」。所以如果佛教教會能夠教導社會大眾,在經典裡面,「舍利」就是遺體或骨灰的意思,原始佛教裡面似乎並沒有「舍利子」這個東西。

至於法師的遺囑,火化後骨灰要「植葬」,一反傳統中國文化以的土葬(這是大量消耗人力、物力和土地的「厚葬」陋習),尤其令人讚嘆。古代中國大陸地廣人稀厚葬也許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是現在台灣地小人稠,「厚葬」的習俗卻還是深植人心,達官貴人的墓地競相以氣派和奢華為標榜。再加上「風水信仰」的加油添醋,有些人生前住的是豪宅別墅,死後還要占據整個山頭。有些商人和宗教寺廟團體在山坡上興建甚至比山還要高的所謂「靈骨塔」,也是極盡豪奢之能事,至於這樣有沒有破壞山林,在他們來說反而覺得不是那麼重要。社會風俗發展到了這個程度,真正讓窮苦人家「死無葬身之地」了。中國前總理鄧小平死後把骨灰撒入海裡,同樣令人欽佩,崇尚豪奢的台灣達官巨賈們能不汗顏?

過去一、二十年來台灣因為經濟發達、生活富裕和社會自由,伴隨而來的是宗教信仰和各種傳教活動的蓬勃發達。然而不可諱言的是種種跡象顯示目前台灣的宗教,「信仰」的成分似乎遠遠超過了「德行」和「智慧」的成分,更不用說還有多少「迷信」的成分了。即使是各種法會或甚至講經說法的場合,其呈現方式也都有越來越強調豪奢排場的趨勢,至於教義或思想內容似乎反而變成其次。正統宗教如此,其他民間各式各樣神道信仰,乃至各種江湖術士的妙論異說,其受到尊重和依賴的程度,似乎和二十一世紀科學昌明(特別是一般生活化日用科學的長足進步)背道而馳,更加形成強烈的對比。媒體上常常報導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們,都因為輕易相信「前世今生」、「冤親債主」或「消除業障」等的說法而受人侵犯、脅迫和宰制,所謂「人財兩失」的新聞時有所聞,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不過本文主要的目的是要探討新聞報導,一些和佛教儀式「荼毘」有關的知識。其實「荼毘」這個詞是外來語,它是從梵文jhapita音譯過來的,本來的意思很簡單,就是「焚燒」。在宗教儀式裡面當然就是指遺體的焚燒了,英文稱為cremation,意思更直接就是「火葬」。很多民族都有火葬的習俗,佛教的「荼毘」儀式也是延續印度古老的習俗。古代漢譯佛經對jhapita這個詞有好多種音譯包括:闍維、闍毘、耶維、耶旬、闍鼻多和荼毘。但是千百年下來似乎只有「荼毘」兩字比較通行,其實也滿奇怪的。先說「闍」字,它的發音是接近施捨的「捨」字。可是梵文Jhapita的發音大概接近「家逼搭」為何古人把它音譯為「闍維」呢?聲音差很多。至於「耶維」和「耶旬」就差更多了。

接下來說荼毘,「荼」字發音和圖畫的「圖」字一樣,很顯然和jha的發音也差很多,所以整個看來似乎只有「闍鼻多」這個翻譯是稍微接近的,而且也比較完整,因為它把ta的音也翻譯出來了,古代漢譯佛經似乎只要碰到ta字,都翻成「多」字,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就是《心經》裡面的paramita就是翻譯成「波羅蜜多」。其實問題出在現在所謂的「國語」(正確的說是「華語」或「普通話」)和古代中文發音差太多了,所以用它來念佛經是不準確的。只有用保留了比較多古音的台語或日語來發音才是比較準確的。例如剛才說過的ta字音譯為「多」,日語發音多字的確就是ta;此外如ra古代佛經多音譯為「羅」字,而日語發音羅字的確就是ra,例如羅先生日語就是ra-san。再接下來說「闍」,這個字台語發音就是記者的「者」字(而且它裡面也的確有個「者」),其發音和華語的「家」或「架」相當,所以非常接近jha的發音,由此看來這個音譯其實沒有差很多。此外因為日文的「茶」字發音也是接近華語的「家」字(例如大家可能常吃的茶碗蒸,發音就是「家彎母系」),換言之,也就是接近jha的發音,因此我個人的大膽推測是;佛教用詞「荼毘」,原來正確的寫法應該是「茶毘」!何況「茶、荼」兩字還只有一畫之差。古代佛教經典最初都是用手抄寫的,如此微細的差別,難免出錯。如果他們真的把原來正確的「茶」字抄錯而寫成「荼」字,那麼很有可能後來就是將錯就錯,積非成是。演變到今天,如果你把音譯「荼毘」念成「茶毘」,很可能反而還會被譏笑為沒有知識喔。

接下來談「舍利子」,它其實這也是個外來語,它是梵文sarira的音譯。自古漢譯佛經也有不同版本如:實利、設利羅、室利羅等等。當然還有我們比較熟悉的「舍利」。其實這個翻譯並不完整(後面的ra沒有翻出來),但是因為中國人喜歡「簡化」,即使犧牲正確性也在所不惜!所以這個詞還是最流通的。我們再回到用台語讀佛經的問題,就拿「舍利」來說,也是用台語來唸發音才比較準確的,sa(這個s上面還有一撇)的發音相當於華語上下的「下」字,而不是宿舍的「舍」字,所以基本上用華語來念「舍利」,並不正確;但是因為台語房舍、宿舍的「舍」字發音就是「下」,和梵文的sa發音接近,所以台語才是比較正確的。Sarira的本意是什麼呢,簡單的說就是「屍體」或「遺骸」。但是因為如前面所述,古代印度習俗(包括佛教)人們死後屍體是要火化的,所以一般說遺骸等於就是說「骨灰」了。但是把「舍利」說成「舍利子」可能是中國佛教後來自己的發展,特別指的是結晶化成為顆粒狀的骨灰。並且從這裡還發展出一套「舍利子」信仰,以骨灰當中有沒有結晶的舍利子來判斷一個佛教法師或在家信徒修行成就的高低,這似乎已經不屬於佛教的根本教義了。

談到舍利子讓我們又聯想到唐朝玄奘法師翻譯的《般若心經》。其實,古代漢譯《心經》是有好幾個版本的(現存有七個版本),目前最受歡迎也最流通的當然是玄奘的版本,因為它是最簡短的(只有260多字)。版本「最簡短」這個事實的另外一種形容詞就是「最不完整」!不過這樣的說法在千千萬萬信徒聽起來可能會覺得很刺耳,所以還是少說為妙。玄奘翻譯的《心經》和我們目前本文有關係的正是「舍利子」這個詞。不過,玄奘《心經》裡面的「舍利子」原文是sari putra而不是sarira,前者是人名而後者是屍體遺骸(或火化後的骨灰),這兩者是萬萬不能搞混的。而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對於玄奘的翻譯採取非常保留的態度,因為它的確容易讓人把這兩者搞混了。

其實按照現代翻譯學的慣例,專有名詞(尤其是人名)通常是採取全部音譯的方式的,這個原則其實古代佛經翻譯大多如此,例如:釋迦牟尼、彌勒、菩提達摩、鳩摩羅什、…等都是音譯。但是也有意譯比音譯通行的如:觀音、大勢至、普賢…等。無論如何,很少有意譯和音譯混合來翻譯人名的,可是玄奘的「舍利子」則是其中少數的例子。它的「舍利」是sari的音譯;而「子」則是putra的意譯,前者是一種鳥的名字,傳說那是他媽媽的綽號;而後者就是兒子的意思。完整來看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說舍利子是「外號叫做舍利的媽媽的兒子」,古代其他佛經翻譯家大多採取全部音譯為「舍利弗多羅」或「舍利富多羅」,至少也要翻成「舍利弗」,這相當於把美國前總統George Bush的名字翻譯為「喬治布希」,我們很能接受。但是如果按照玄奘的方式他的名字會變成「喬治林」,因為bush就是樹叢、樹林的意思。此外如果按照玄奘的方式翻譯,美國前任參議員Robert Goldwater (他對台灣非常友好)就會變成「金水阿」,美國的老羅斯福總統Theodore Roosevelt就會變成「天賜阿」(theo 的意思是天神,dore的意思是賜給),兩個通通變成台灣人!不過我們有關玄奘佛經翻譯的談論即使是很客觀的就事論事,也只能點到為止。否則會讓信仰虔誠的信徒感到困惑;讓信仰堅定的信徒感到憤慨。

回到正題,我個人認為在目前舍利子信仰如此盛行的華人世界,聖嚴法師堅持「火化後不檢舍利子」會不會就是要表示回到根本佛教的決心呢。我認為另外還有一個線索來證明這樣的推測可能就是他吩咐他的弟子們,要將他的遺體安排成為所謂的「吉祥臥」而不是過去中國佛教(尤其是禪宗)所特別推崇的「坐脫立亡」的修行成就。也就是說在「在端坐時遷化或直立時入涅槃」,換言之,以端坐或站立的姿勢過世。近代中國有些高僧據說就是「坐脫」而往生的,而他們的遺體則被弟子們用「金身」加以保存,並且供信徒膜拜。不過據報導,法師最後也是在萬眾齊聲唱誦「阿彌陀的佛號」中完成往生儀式的,這點讓我對於自己剛才把法師和原始佛教做聯結的想法有了保留的態度。畢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淨土宗還是目前台灣佛教的主流啊。

再回到「吉祥臥」的討論,這個名詞似乎也是中國佛教的獨特稱呼,一般佛教圖像學都會把這種以身體的右側躺下,頭部擺在高枕上面或直接用右手托著臉頰的姿勢稱為「般涅槃」(parinirvana)。這個姿勢在信仰原始佛教(即所謂「小乗佛教」)的國家有很多圖畫和雕刻的表現。信仰大乗佛教的國家倒也不是沒有這樣的藝術表現而是說相對的不是主流,因為表現釋迦牟尼佛一生的事蹟並不是大乘佛教藝術的表現重點,而小乗佛教則是。本文在這裡介紹了五件佛陀「般涅槃」的藝術表現,四件繪畫一件雕刻。其中除了敦煌壁畫表現的是兩手伸直的吉祥臥之外,其他不論是新疆克孜爾(Kizil)壁畫或印度帕拉(Pala)王朝的繪畫或貴霜(Kushan)王朝的雕刻都是表現佛陀用右手托著頭部的姿勢。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克孜爾205室的壁畫還會發現,佛陀就是以這樣的姿勢躺在棺材裡面去火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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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另外兩幀圖片,犍陀羅的浮雕表現的是佛陀涅槃後將舍利分別贈送給古代印度境內八個篤信佛教的國家;至於那幅克孜爾壁畫則是描繪負責分派佛舍利並平息各國紛爭的婆羅門智者多羅納(Dor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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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納悶的是,雖然這二十多年來台灣宗教信仰這麼蓬勃發展, 可是道德風氣似乎每下愈況,社會上各種犯罪案件層出不窮,有增無減。有人認為宗教信仰對於社會環境的改善其實作用很小。因為會去相信宗教的人本來就是比較善良的人,所以有可能他們即使不信教也不會去做壞事:而對於壞人,宗教的吸引力似乎相對的比較薄弱,因此它能發揮的效果相對也小。可是也有人反對這樣的說法。他們認為宗教之所以興盛正好是社會上壞人很多的結果。這種理論甚至認為現代任何宗教的信徒裡面其實多少都混雜了不少貪官污吏、政客和奸商,此乃無庸諱言之事。因為目前的宗教似乎特別強調「布施」和「福報」的觀念,所以即使為惡多端,只要誠心懺悔(其實很難驗證),再加上努力布施,就會有很好的福報。這樣的教義,對於教會和很多信徒來說應該是各取所需,雙贏的局面。其實這也有點像歐洲中世紀天主教教會的「贖罪券」的構想。對於很多政客來說,宗教信徒大會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大票倉」,而對於一些企業家來說,信徒大會有著非常豐富的人脈,也是無限的商機所在。因此只要有大型宗教活動,上述所有這些有頭有臉的信徒統統出現。其實現代媒體的社會教育對於「布施和福報;懺悔和贖罪」這些觀念的推廣和普及它的功勞遠遠超過學校教育和宗教教育。電視節目裡的古裝歷史連續劇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常常看到故事裡一個幹盡壞事的傢伙,一旦事跡敗露,只要兩腿一跪,一把鼻涕一把眼,似乎所有罪過一筆勾銷。這種社會教育受益最多的是政客們,他們從連續劇中學會了:不論犯了多少過錯,只要召開一個記者會,鞠個躬、道個歉(或者再加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所有過錯一筆勾銷,我們的社會就是這麼可愛! Read more!

藝術家作為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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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我們真正瞭解到藝術和政治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才會知道原來藝術有那麼大的責任而且也有那麼大的能力去監督政府做為、批判社會現象和激發善良的人性。可是由於台灣的特殊歷史背景和特殊的民族個性,這個方面在過去幾十年來的藝術教育幾乎完全被忽略了,甚至避之唯恐不及。藝術家和教育家嘴上掛的口號是「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

這樣的教育完全忽視了其實「政治就是每日生活」、「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這麼簡單的道理。藝術家不但和大衆一樣也要每日過生活,更重要的是他要比一般人對於生活的點點滴滴,感受更為敏銳,對於它的反應表達也更鮮明。也唯有和生活的實際內涵真正達到相互呼應的藝術,才能引起欣賞者的感動和共鳴。其實歷史上所有偉大的藝術作品,不論美術、音樂、戲劇、文學幾乎很少不是和政治、社會發生緊密的關聯的。歐美的現代藝術在渡過了最後一個形式主義階段之後,又進入了所謂的「後現代主義階段」,而「藝術家做為巫師」(artist as shaman)的觀念又重新被提出(在國內巫師shaman有時候被音譯為「撒滿」,據說也有人翻成「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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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做為巫師」其實就是重新肯定藝術家做為一個社會裡面的先知先覺和精神導師,不能沉醉在形式主義的象牙塔裡,並且要負起藝術和藝術家對於社會和政治的責任。我們看到有那麼多的當代藝術透過各種不同的媒材表現,開始深入檢討反省環境保護、資本主義、威權統治、疾病傳染…,就是最好的證明。

beuys 1973 save the woods dine 1960 car crash
 chicago 1972 ablutions 2  mendieta 1976 siluetas
kaprow 1964 household   vostell 1965 phenomena
Beuys 1974 america likes me 2

 san the bushman h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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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

我的部落格寫作似乎停止了一段不短的時間,讓不少來訪的朋友落空,感到非常抱歉。自從今年五月開始想不到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居然也會因為憂國憂民而到了飯不思、茶不飲的程度,情緒低落到了極點,幾乎快要缺乏「生之意志」。回想起來自己也覺得可笑,我們算老幾,還有資格談什麼憂國憂民?是因為有資格的人反而完全不憂國憂民嗎?即使如此也輪不到我們煩惱,何況煩惱又有什麼用!心情不好沒有認真寫作,反而讓很多朋友的期待落空才是應該自責的,所以最後還是要重新振作,重新出發。在重新出發開始的第一篇是最近一場演講的講稿,裡面有一些梵文悉曇和日文,所以讀者的電腦可能要有灌適當的軟體才能呈現正確的文字,否則可能出現亂碼。 Read more!

成功的條件

我們研究歷史,往往會有兩種不同的感覺:一個感覺是發現社會和人性的變遷很快,很不一樣;另外一種感覺和第一種感覺正好相反,也就是說,當你研究歷史演變過程的時候,你也會發現其實有很多東西是不變的。就以藝術而言,人們常常說,最早的藝術家為神權服務,後來的藝術家為君權服務,到了近代之後,藝術家變成為有錢的商人和權貴服務。到了現代,尤其是所謂進步的前衛藝術,好像藝術家再也不為任何人服務了。這話其實似是而非(或似非而是);換言之,這句話也對也不對。比較正確的觀察應該是,在現在進步的民主時代社會裡,上述各種類型的藝術家同時存在,他們還是繼續有人分別為神權、君權和巨商大賈服務。而不論是那一種型態的服務,其實追根究底還是在為藝術家自己服務: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增加自己的財富,擴張自己的影響力。從這點來看,歷史的演變告訴我們,社會的基本結構和人性並沒有太多的改變。其中如果我們就藝術贊助這個議題來看,這點更加清楚。進步的民主時代,藝術的贊助從過去的教會、君王貴族和巨商大賈之外,增加了一個更重要的贊助者:那就是政府,特別是政府的文化單位。這樣的社會制度,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會讓事情變得比較進步,資源的分配比較超然,比較公正,但事實上,因為人性是不變的,所以不論是贊助者的機構或被贊助的藝術家,裡面同樣包括了千古不變的人性,包括種種良性的和惡性的競爭,種種光明的和不光明的手段,種種有效的和無效的策略,統統出籠:為巧取豪奪、蠺食鯨吞或搖尾乞憐,吃嗟來之食而努力。有人認為台灣曾經有過非常崇洋媚外的階段,也有過非常民粹的階段。但是根據我們的觀察,目前應該也是兩種狀況同時存在。坦白說,你可能因為崇洋媚外而被攻擊,但也可能以同樣的理由被人吹噓誇讚;而如果你走的是本土民粹,其情形也是一樣的,你可能因為很本土而被攻擊,但也可能以同樣的理由被人吹噓誇讚。所以,如果你想成功,問題不在於你的藝術是屬於那一種類型,而是在於第一,你追求成功的慾望強不強,第二,你追求成功的意志堅不堅定;第三,你追求成功的手段厲害或不厲害。當然了,所有這一切還要加上你的努力夠不夠。但是光靠努力還不行,運氣的因素也是很重要的。運氣好,所有條件、所有因素通通發揮應有的效果;運氣不好,所有條件、所有因素通通發揮應反效果。所有這一切條件完成之後,最後才輪到看看你有沒有真正的才情。才情是一個人成功的必要條件,不過和上書其他因素比起來,他的重要性排在最後一位。讓我們倒過來再述說一次:一個人要成功,必須確實有才能,但是光有才能還不夠必須很努力,可是光靠努力還不夠,還要運氣好。運氣好不如關係好,手段好。光有好手段還不行,必須有非常堅強的意志,因為成功的過程難免會有些曲折。究竟是什麼東西能夠讓你熬過各種考驗,最後要靠的是非常強烈的慾望,所以歸根究底慾望才是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不過也不必把慾望两個字想像成很難聽,什麼叫做慾望,其實就是「我要成功」的念頭! Read more!

台灣是M型社會了嗎

科學家最大的願望和成就,在於找出一個可以合理解釋某些自然現象的公式或理論。社會學是科學的一環,所以很多社會學家也都努力想要找出一個可以解釋某些社會現象的公式或理論,目前在台灣很熱門的日本人大前研一「M型社會」學說就是這樣的理論之一。今天在電視新聞看到台灣一位研究院的學者也套用「M型社會」的理論來觀察這一陣子台灣人民在廠商大拍賣時搶購東西的現象,她的結論讓人感到驚訝,大意好像是說:因為台灣已經進入「M型社會」了,所以大部分的人已經越來越窮了,所以買東西要精打細算,要趁著大拍賣的時候搶便宜!多年來我觀察台灣學者和教授們,以身作則教導學生如何趕各種流行學說來「套招」,稱為「理論依據」。不過其結果就好像早期香港電影的武打片一樣,兩個小時下來,雖然刀光劍影、血肉糢糊,觀眾看到的都是蠻呆板的「套招」,缺乏真實感。
前不久,台北幾家大百貨公司舉行「週年慶」或「購物節」大拍賣,單單一天收入都在好幾億元以上,成績非常亮麗。其中據說有一個專櫃,單單一天的收入就超過六千萬元,這就是為什麼幾家百貨公司都信心滿滿,把他們這次大拍賣的目標訂在五、六十億元!不久前電視才剛剛報導過,人們為了搶購名牌皮包而大打出手,頭破血流。按照學者的說法,因為台灣人越來越窮了,所以買東西要精打細算,要趁著大拍賣的時候搶便宜!其中最高境界當然是趁大拍賣的時候,一口氣買了六百多萬元的進口瓷器,也省下好幾百萬!台灣人從過去的「瞎拼」進階到「血拼」,其購買能力之強大何必等到大拍賣,平常時候就表現十分驚人了。這一陣子台灣市場機械手錶大行其道,據報導,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名錶供不應求!百萬、千萬的名車也是滿街跑。規模小一點的,電視購物頻道推出一支萬元,甚至好幾萬元以上的手機或相機,照節目主持人的形容,「電話線塞到爆」!換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幾天前彰化市舉行「肉丸比賽」,最後大會提供1500顆肉丸讓大家免費試吃,果然看到人們大排長龍等者吃免費肉丸。或者最近選舉嘉年華又到了,到處可以去吃免費的流水席,而且到處人潮洶湧,難道這些也都是因為台灣人越來越窮了,所以要精打細算趁這些大好機會去吃免費的餐點嗎?其實,只要你不去管什麼學說或理論,而被它牽著鼻子走,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趁大拍賣來搶購東西的人,絕對不會是窮人!但應該也不會是社會最頂端的有錢人,因為他們更不會去跟一般人推擠搶購,賣東西的人自然會送貨到他家裡!那麼這些搶購的人,這些從「瞎拼」升級到「血拼」的人是到底是哪些人呢?其實他們正是那些有學問的學者口中所說的「逐漸消失的中產階級」!而且都是蠻有錢又有閒的中產階級。最近,世界棒球賽,這些中產階級們又一口氣連最後的決賽門票都買了。這當然也不是因為台灣人越來越窮了,所以買門票要一次通通買,才比較便宜!而是因為他們一心一意以為台灣隊會進入最後決賽,那裡知道希望落空。有些人最後要求退票不成,還罵棒球協會沒有道理,不公平!如果按照學者所說的:因為台灣已經進入「M型社會」了,所以大部分的人已經越來越窮了,那麼你看到的應該不是知名牛排連鎖店在平常天也座無虛席;也不應該看到偶像歌手簽名會年輕人大排長龍。以上所有這些社會現象,最重要的原因其實和「M型社會」沒什麼關係,和台灣人越來越貧窮也無關(何況這根本不是事實),那只不過是政客們嘴巴說說,用來「騙選票」罷了。這些社會現象背後的真正的原因,主要是當然是台灣人太會「精打細算」了,不過這其實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消費者的基本生活本領,並不是台灣特產;真正的原因應該是:一,台灣人愛貪便宜,「貪大便宜」的就去搶購名牌(但這要有相當好的經濟實力),而「貪小便宜」就是去搭乘試運期間的免費公車,而我們也發現有閒功夫的人,居然還能把公車擠爆!二,台灣人「超愛湊熱鬧」,很喜歡參加各種活動,包括上述種種!有時候這樣的社會個性甚至已經達到是非不分,甚至很殘忍的地步。例如,一個重大刑事案件嫌犯,可以在自己家門口,現身說法,居然也可以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之下,達到人潮洶湧,門庭若市的盛況,緊接著,拍照、簽名,紀念品各種活動和周邊產品一應具全,充分享受媒體時代人人可以成名的陶醉感。或者,當年921大地震後,我們帶領學生去災區作輔導教學的時候,就看到在危險的坍方的羊腸小徑上面,居然有從各地前來參觀的大型遊覽車絡繹不絕,商人們稱之為「災區一日遊」,台灣是「M型社會」嗎?台灣是個「一窩蜂,最愛湊熱鬧的社會」!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