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引述:
「文藝復興」一詞並不是多麼痛快的一個[詞],它暗示了兩個錯誤的觀念:藝術是死了的;[然後]它又照老樣子抬起頭來,照實說,藝術並沒有死,死的東西是不能擔當進步的。(Reinach, 《阿波羅藝術史》,194)
短評:
作者這段話也對也不對。就個別字詞的定義來說,這段話適合於檢討西方宗教傳說中「復活」和「處女懷胎」等觀念。這兩者只有在神話的領域才可能為「真」,在普通常識的領域裡它們是不合邏輯的:死掉的東西絕對不可能復活,死了又能復活表示當初死亡的判定是錯誤的,處女懷胎亦然。的確,現代科學的進步對於判斷一個人有沒有死亡,再也不像古代那麼簡單,只是看看那個人會不會動,有沒有呼吸等等;我們現在判定一個人有沒有死亡的事實是更加精密了,例如:瞳孔有沒有放大,有沒有腦波放電等等。所以很有可能古代很多被認為死亡而埋葬的可能是冤枉的。至於本段引述有關「文藝復興」的部分,我覺得作者只是在「抬槓」!「文藝復興」這個詞的原文”re-naissance”指的是「再生」,換言之即在中世紀被中斷的古代希臘羅馬的人文精神的再生。當然啦,不管有沒有這個人文精神,藝術一直是存在的、活著的,它們只是不一樣,也許中世紀不太追求所謂的「人文」這種太世俗而專注於宗教精神層面的東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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