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引述:
一個作者把自己的論點證明得太透徹,這是不明[智]之舉,因為他的結論立刻為[其他]學者所知曉,他的作品也就會失去一種不斷地吸收[吸引]讀者的神秘性。(Will Durant, 《西洋哲學史話》,152)
短評:
威爾杜蘭用這一段話來評論伏爾泰(Voltaire)和斯賓諾莎(Spinosa),我則採取保留的態度。這種說法應該是屬於所謂「出版商的策略性考量」,俗話所謂「賣關子」。就生意經來說也許不失為好的策略;就做學問來說我懷疑這樣的態度是否可取。更何況在思想的推演上還有所謂的「太透徹」這回事嗎?只怕是不夠透徹吧?不過,在科學界據說任何實驗成果的報告都是要經過非常仔細的沙盤演練,利害得失的衡量:「什麼時候發表、在那裡發表、發表到什麼程度」都是要非常小心計算。不過說穿了還不是因為這實在牽涉到非常龐大的資源和利益,各個科學研究團隊之間「爾虞我詐」所以不得不小心!這類題材的電影好萊塢拍了不少,事實上也不乏這樣的社會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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