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引述:
在原始民族間,身體裝飾是真含有實際意義的—第一,是做吸引的工具;第二,是叫人懼怕的工具。無論那一種都不是無足輕重的贅物,而是一種最不可少的以及最有效的生存競爭的武器…。大多數的裝飾都是同時兼具雙重目的的。(Grosse, 《藝術的起源》,110)
短評:
從幾萬年前的原始民族到二十一世紀的後現代人類社會,衣服的這兩個功能基本上還是沒有變的。關於用衣服來作為吸引,特別是兩性間的吸引應該不需要再多做討論了;關於令人懼怕,我們現在不用把它想像成生命遭受威脅的那種懼怕,而把它想像成是一種「震攝」和「臣服」就比較容易了解。
例如:如果有人身上穿的是Hangten的T恤,而旁邊的朋友穿的是企鵝牌或鱷魚牌的T恤,前者一下就被打敗了,這也就是原始人和動物自然界的「震攝」作用的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工商版,也就是所謂的以「象徵符號」的價值來取代武器或武力來讓對方懼怕的意思。同樣的,如果有人手上戴的是路邊攤200元買的手錶,而他的朋友戴的是幾十萬元的勞力士蠔錶,站在一起前者就會覺得自己矮了一大節,事實上前者也會避免和後者站在一起的,而後者也比較會選擇去參加人人都戴昂貴機械腕錶的Party。這樣說絕對不是誇大其詞,因為這已經不是「品味」的問題,而是「氣勢」的問題。一個人就算品味再高,除非他也非常有錢(而且也捨得花錢),可能會發現當他去逛高級名牌精品店時,專櫃小姐並不是用很熱情的眼光來歡迎他,而是瞪大眼睛去注視他、打量他,心理一面想,「這個人進來幹什麼?」真的,其差別就在於「氣勢」,名牌精品店小姐最會看進門的顧客有沒有足夠的「氣勢」了。同樣的道理,一個氣勢不夠的人就算他手上戴了一只真正的Panerei機械錶,人家也會懷疑他是在路邊地攤買的;反之有些很有錢的貴婦,據說她們平常逛街的時候都是拿假的名牌皮包出門,但是人人照樣讚不絕口,問她們「真的名牌皮包在那裡呢?」,她們說:「鎖在保險櫃裡面!」用服飾以震攝其他人對手,從原始時代到二十一世紀的後現代,原理原則都是一樣的,不過我們這個時代的版本更加複雜也更加微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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