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涯唯一的一次記過
在我所有唸書的過程當中,只有在初中二年級或三年級的時候被記了一個「大過」!為此,爸爸曾經替我上書向學校陳情,畢竟,我一直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啊。事情是這樣的,當初我為班上設計的壁報,得了大獎。記憶中好像是班上某一個參加製作壁報的同學說,展覽期間過後,他要我把我畫的「刊頭」送給他。這是非常不得了也不可能的事情。原因是,因為當時做壁報都是在辦公室,在製作過程當中國文老師都看在眼裡,而且她對我也十分稱讚,並且說將來我要把那「刊頭」送給她,我一口答應了。所以就是為了要保護答應送給老師的禮物,我和那個同學爭吵起來並且搶奪起來,最後居然是把那張「刊頭」弄破了,結果不知道是怎樣,最後被學校以「破壞公物」的罪名記了一個大過。其實,在那個時候,可能是因為要把東西送給老師,是小小心靈當中的一個秘密,所以不能說出來。不然,老師也應該挺身出來為我說話吧?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