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墨寶欣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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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五年適逢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百年誕辰紀念,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編篡委員會特別出版《國父墨跡》一大冊,內容非常豐富,包括很多公私信函,電報,以及更珍貴的《孫文學說》和《三民主義》的手寫原稿。我一向喜好欣賞中國各朝代文人學者墨跡,因為中山先生的書法也有很高的造詣,所以在此特別選了幾篇,陸續發表和大家分享。

孫中山先生看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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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

…推覆[滿清]專制創建共和,本可從此繼進實行革命黨所抱持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與夫革命方略所規定之種種建設宏模,則必能乘時一躍而登中國於富強之域,躋斯民於安樂之天下也;不圖革命初成黨人則起異議,謂予所主張者理想太高,不適中國之用,眾口鑠金一時風靡,同志之士亦悉惑焉。是予民國總統時之主張反不若為革命領袖時之有效而見之施行矣。此革命之建設所以無成而破壞之後國事更因之以日非也。夫去一滿州之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危毒之烈較前尤甚,於是而民愈不聊生矣。(《孫文學說序》,手稿收入《國父墨跡》,第84-85頁)

討論

我們從這段《孫文學說》的序文手寫原稿可以看出來,民國才一開始創立中山先生就對國民黨感到多麼痛心,其失望和慨歎躍然紙上。這段文字透露了太多值得今日生活在台灣的所有人民好好思考的事情:早在民國建國之初即可看出,國民黨對於真正的民主政治並沒有什麼認識,事實上也不怎麼熱中,完全缺乏理想性。百年前革命建國之後,國事日非,無數強盜專制(在此指「軍閥」)橫行,但這和二○○八年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取得政權之後的種種違法亂紀,前後輝映。國民黨的腐敗本質自從民國開創以來完全沒有改變,才導致一九四九年整個大陸淪陷給共產黨。沒想到退守台灣六十年,他的腐敗根性更加變本加厲,其實也是有跡可循。孫中山先生雖然慨歎民國建國人民更加「民不聊生」,但是他應該更加沒有料到,今日國民黨能在幾乎所有媒體的高度配合操作下,顛倒是非,翻雲覆雨,欺凌百姓,巧取豪奪。台灣人民難道完全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嗎?這一次的「三合一選舉」就是檢視覺台灣人民(不是檢視「國民黨」,它已經不用我們再多做檢視覺了)是不是真能自重自覺的最後機會了,而且晚上就會分曉。

孫中山先生的悲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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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

溯夫吾黨革命之初心,本以救國救種為志,欲出斯民於水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也;今乃反令之陷水益深、蹈火益熱,與革命初衷大相違背者,此固予之德薄,無以化格同儕;予之能鮮,不足駕駁群眾有以致之也。(《孫文學說序》,手稿收入《國父墨跡》,第86頁)

討論

在這段手寫序文裡,孫中山先生坦承,雖然推翻滿清政府本來是要使人民獲得更好的生活,然而實際上卻讓他們更加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建國之後國民黨已經背叛了他們的理想,孫中山先生只好深切自責,自己沒有能力領導黨員。然而孫中山先生絕對不會想到百年之後國民黨,其劣根性變本加厲,雖然如今已經進入憲政時期,但是徒有民主政治的外表形式,其實成為一人威權統治的行政獨霸、獨裁和專制,立法院和考試院成為行政院之附庸,它們的任務就是護航;司法院成為行政院的幫兇,它的任務就是清算異己;而監察院已經淪落成傀儡了,它的任務是諂媚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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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女人的故事

根據希臘神話,巴利斯(Paris)是古代希臘一個小國特洛依(Troy)國王蒲力安(Priam)的兒子。他媽媽在生他之前曾經做夢,這個小孩將來長大會給國家帶來大的戰爭災難,所以在先知的指導下,媽媽在生下巴利斯之後便把它交給牧羊人收養,其實是囑咐要將它棄置於伊達(Ida)山的荒野任其死亡。不過這個嬰孩命大並沒有死,最後還是被牧羊人把它帶回去養大成人。



故事轉到奧林帕斯山上諸神的一場結婚盛宴,由於「爭端之女神」(goddess of strife)埃麗絲(Eris)並未受到邀請,氣憤之下前來鬧場。她在眾神面前丟出一個金色的蘋果,上面刻有「獻給最美麗的女人」這些字。於是會場中就有三位女神,當仁不讓站出來聲稱自己就是那個「最美麗的女人」。她們是天后希拉(Hera, Juno),狩獵女神黛安娜(Diana, Athena, Minerva)和愛神維納斯(Venus, Aphrodite)。當然了,在三個不部分軒輊的美女之前,天神宙斯(Zeus, Jupiter)哪敢作主,於是信使之神麥丘里(Mercury, Hermes)就向他建議,不如請牧羊人巴利斯來做選擇。





場景轉到人間的伊達山上,雖然信使神把三位美女都帶到巴利斯的面前,可是緊接著就出現了相當嚴重「賄選」情況。其實,「賄選」的故事六十年來台灣人民早已司空見慣,甚至「受賄」而樂此不疲,才真可悲呢。最近這一陣子在台灣,雖然法務部長大張旗鼓到處旅行,像歐巴桑般的向過路人散發「反賄選」的扇子(這樣的行動看起來簡直像是小孩子辦「家家酒」或電視台錄製外場的「電視綜藝節目」,看來簡直可笑極了;好處是可以報銷很多經費),但是在參加競選的政客和政黨來說,最簡單的「信條」就是「不買票,不會選」而不是「不買票,不賄選」。


言歸正傳:天后答應巴利斯,如果把票投給她,她要送給他土地和財富;狩獵女神答應巴利斯,如果把票投給她,她要送給他戰場上的勝利;愛神則答應巴利斯,如果把票投給她,她要送給他女人和愛情。果然是愛神最會買票,她不但打動了巴利斯的心,而且還鼓勵他選擇一個有夫之婦,斯巴達(Sparta)國王密尼勞斯(Menelaus)的王后海倫(Helen)!這當然是一個非常要命的、錯誤的、愚蠢的選擇,就好像台灣人民選擇了詐騙集團的「633」一樣!最後當然就是一場大災難:國破家亡!這個故事的最後一段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木馬屠城」特洛依戰爭了。巴利斯本人也在作戰中受傷後逃回家鄉,哀求懂得醫術的妻子河神之女兒伊娜妮(Oenone)幫他治療,但是被傷心的後者拒絕,最後只好又回到特洛依,罪有應得,客死他鄉。


以上這段故事在西洋美術史裡面是非常受到藝術家喜愛的題材,它的標題就是The Judgment of Paris。因為我已經把故事告訴大家了,所以也應該知道正確的翻譯是「巴利斯的評審」,亦即從三個美麗的女人當中選出最美麗的那一個。為了這幅畫我調閱了我自己手邊所有的中文美術出版品數十本,詳加比對之後居然發現翻譯名稱非常混亂,錯誤的更不在少數。歸納結果約有下列數種,我也順便在此稍作分析:


1. 有人把它翻譯成「巴里斯的裁判」還可以,但是「裁判」一詞通常比較是用在體育競賽,特別是球類比賽,那是有關力氣、速度和技巧的競賽。至於有關美和藝術方面的競賽,應該用「評審」比較恰當。
2. 也有人把它翻譯成「巴里斯的判決」,就比較差了。因為「判決」是司法用語,只要是針對有沒有犯罪的問題,和「美不美」無關。當然了,就這個故事而言,因為三個美女都「賄選」,因此都是有罪的。不過諷刺的是如果「巴里斯的判決」是判決三位美女有罪,其實巴利斯本人正好是「賄選」的對象,自己也「受賄」了,當然也是個罪犯,由他來判決豈非可笑!可是這樣的事情在真實人間可能還真不少喔!
3. 更離譜的是翻譯為「巴里的審判」,不但「審判」這個詞是錯誤的,連「巴里」這個名字的音譯也不準確,S是要發音的。
4. 最最離譜的翻譯是「巴黎審判」!讓人聯想到二次大戰後在德國舉行的「紐倫堡大審」!在這個例子裡,不但「審判」這個詞是錯誤的,連特洛依王子的名字巴利斯也被莫名奇妙改為法國的城市巴黎,太扯了吧?
5. 非常可惜,我沒有在任何中文出版品發現符合最正確翻譯的「巴利斯的評審」。
以上分析,請愛好西洋美術的讀者在閱讀中文出版品的時候多加注意。

「巴利斯的評審」談到的是關於三個女神的故事,我下面接著也來談談另外三個女人的故事,不是在古代希臘,而是現代台灣。這些故事也是跟「法官判決」有關的。其實很久以前就想寫了,但是因為我寫作的速度很慢,所以拖到現在,已經不具新聞時效性了。不過因為在這三個案子裡法官的判決實在太「驚」采、太「謬」了,所以值得一再回味。第一個案子:報載,有一個男人被控向一名女性猥褻,結果被非常精通「性心理學」的法官判為「無罪」,理由是該女性被猥褻時,所撫摸之處為大腿內側,法官說「大腿內側並非性感帶」,不會造成性衝動,所以被告無罪!第二個案子:據報載,有一個男人被控在百貨公司搶購時段,乘著人潮擁擠向一名女性猥褻,結果被同樣也是精於「性心理學」而且特別注意「時間」因素的另一位法官判為「無罪」,理由是該女性被猥褻時,她的乳房被被告撫摸的時間並沒有超過二十秒,而法官說「二十秒的時間太短」,還不會造成性衝動,所以被告無罪!第三個案:據報載,有一名父親長年性侵他的女兒,因為證據確鑿所以被判有罪,但是判刑很輕,理由根據法官的說法是「因為這名父親過去性侵女兒的次數非常頻繁,後來次數已經慢慢減少,應該是有悔過之意思,所以從輕量刑」!
這樣的判決對於喜歡或有意對女性做性侵犯的男性而言,無疑是很大的鼓舞作用。而且這些法官的判決將成為他們最好的「行動準則」,只要記住,性侵犯的時候要撫摸大腿內側,因為那裡不是性感帶,即使被抓到也不會被判有罪;或者如果比較喜歡「襲胸」的話,最好不要超過二十秒鐘,因為超過二十秒會引起性衝動了。最划算的是「襲胸十九秒」,在最後一秒鐘放手,十足夠本,因此從事性侵犯時最好隨身攜帶馬錶。而如果是針對同一女子連續強迫性行為的話,要記住頻率越來越少,保護自己免於被從重量刑的權益喔!但是對於所有女性,所有可能被害的女性而言,這算是哪門子判決啊!
第四個案例,受害者不是女人而是女生,而且是個小女生,當初受害時年紀才不過五歲。整個案子一再重審,到了最後第七審的時候前後已經是十三年無情的歲月過去,可憐的受害人已經從五歲小孩變成十八歲姑娘。但是因為當初被性侵害時(據說兇手是用竹竿猛插受害人下體),已經造成身體其他內臟嚴重受傷,所以最後只留下一個非常脆弱而且發育不完全的身體,並且不幸於今年過世,離開這個殘酷的人間回到了天國。然而令人非常震驚的是拖了十三年的第七審的判決結果就在這個時候出爐,而它的結論居然是「嫌犯無罪」,理由是「罪證不足:因為在所謂的凶器上並沒有採到嫌犯指紋,而且嫌犯也通過測謊」…。雖然被害人的家屬早已泣不成聲,說「這個時候再來談什麼有罪、無罪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聽了令人不勝唏噓。即使如此,我們不禁懷疑(難道要敬佩嗎?)法官判案如此看重技術性的問題。因為犯罪現場早在當時就已經受到破壞,唯一的證據是受害的小女孩的指認。然而當我們看到電視轉播犯罪現場,在那偏僻的山上看來到處都是竹子,要隨便找一根沒有指紋的竹竿當作證物還不簡單嗎?更何況壞人作案也有不留指紋或事後把指紋擦掉的可能性?至於測謊,應該也不是那麼可靠的工具,如果有人就是心理非常鎮定,難道就可以排除犯罪了嗎?
我們倒不是說非要認定嫌犯就是罪犯不可,我們只是質疑判決無罪的理由完全站在「因為在所謂的凶器上沒有採到嫌犯指紋,而且嫌犯也通過測謊」,實在無法讓人信服。有人就問了,如果被害人是某位政客、官僚或大企業家、大人物的小孩,這個案子會拖這麼久,而且會有今天這樣的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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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一年多感言











大家也許奇怪,我離開校園,擺脫學生生活已經幾十年了為什麼還會有「休學一年多」的事情,而且還要發表感言?其實,我的「休學」指的是「鋼琴課」啦。我是在邁入「老翁」階段才開始學琴的,雖然非常喜歡上課,最後還是不捨的在去年十月向老師請假休學,至今已經超過一年還沒有復學。而且休學之後也幾乎很少練琴,不但沒有練琴,也沒有好好照顧我的部落格。好笑的是今年七月底我寫「放了四個月的無心假」時,已經因為很久沒寫部落格而忘記要如何發表了,這次距離上次又超過了四個月,時間荒廢更久,居然連自己部落格的帳號和密碼都忘記了。還好問了我的學生之後總算有了答案,他們什麼都記得!
為了沒有努力耕耘我的部落格,我本來是要寫一篇「向大家道歉」的文章的,可是看到「道歉」這個詞已經被大量的政客沾污了,我就決定不這麼作,而改成寫這篇「休學感言」。說到這些政客,即使一再作錯事,危害人民身家財產,何時曾經誠心誠意道歉過?最近的例子是,一個縣長候選人用操弄族群分裂的方式來競選,即使人們批評也置之不理。後來他們的主席說話了,才趕緊道歉,但可不是跟選民道歉喔,他是因為「讓主席不高興而向主席道歉的」,這就是典型的K黨政客作風。因為這個大詐騙集團的政客,他們的道歉,全部都是以他們的頭目馬某為「範本」:心不甘情不願緊,而且總是轉移話題,模糊焦點。即時把你害慘害死了,他們的道歉永遠是「如果讓妳不舒服的話,我道歉」,但是害死人可不是他們的錯喔。
過去三年多來,我幾乎把全部的時間和精神用在應付台北縣新莊一個號稱三級古蹟的寺廟(雖然號稱供奉「慈悲」的媽祖,主事者基本上是財團心態)透過行政和司法的雙重迫害。雖然我們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但是絕對奮戰到底。因為是對方來告,而不是我去告對方,而且我也不是唯一的被告,整個可憐的貧窮的村子都是被告。三年的司法奮鬥,我終於完全明白,官商勾結的政治環境,雖然官僚們開口閉口「依法行政」,但是實際上他們的行政是既不中立而且違法的。同樣的道理,雖然司法和監察兩院口口聲聲,主持公道,為民申冤,很多時候結果卻是為虎作倀,助紂為虐。一場大災難,監察院調查結果是氣象播報員下台,小鎮鎮長懲處;而那個留學美國,用英語對外國媒體說出I will take the full responsibility的人卻寶座安穩,多麼諷刺!因為全世界公認的這句英文的意思是「鞠躬下台」,而我們這個哈佛博士卻臉不紅,氣不喘,若無其事。難怪使用英語的國家媒體要稱呼他為this man(這個人)!監察院敢動他一根汗毛嗎?
雖然古代民間智慧早有此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院大門開,沒錢莫近來」,如果不是真正碰到,你絕對不會有深刻的體會。可是有誰想要這種親身體會呢?最近聽到的智慧是把「法院」這兩個字的邊旁去掉,它告訴你「去完」,意思是「去就完了」。可是這正是過去三年來我的經驗,行政和司法互相踢「人肉」皮球,可憐的弱勢人民,那有不被折磨死的?去行政部門申訴,它就叫你「尋求司法救濟」,到了法庭上,對方就嘻皮笑臉教你「尋求行政救濟」。我並不是說所有法官都是要錢的,問題在於所有司法訴訟的確都是要花大錢的。光是這點就對財團有利,而對弱勢人民不利了。對方可以以逸待勞,你卻要為了籌錢而疲於奔命。而且因為是被告,依法窮苦的人民卻要繳交三倍於財團的保證金。正如同一般老百姓欠繳幾千塊健保費,要遭受政府各種緊迫釘人的強制催繳,而作為耗資十二億元的「有品計畫」的代言人馬某,市長任內欠繳數百億的健保費,卻可以若無其事,多麼諷刺!這也再度證實這是個不公不義的社會。我們的法律擺明了就是要欺負弱勢人民嘛。
其實花錢還不是最大的問題,雖然古代台灣智慧說「道理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我寧可不願相信這是真的,但是三年的訴訟經驗告訴我說,即使你有「道理千萬條」還是沒有用的。因為如同我在稍早的那篇「影印機」所說的,問題是即使你有千百個道理,千百個證據,也不一定有用,因為關鍵點是「法官有沒有看,法官要不要看」,還有「看了要不要用」!如果你是愛看歐美電影的人,你會欣賞他們的法律訴訟電影,看到雙方在法庭上的脣槍舌劍,叫人拍案驚奇的攻防戰。但是,如果再讓你親身進入我們的法庭,你會大失所望,甚至絕望。因為每次出庭都是十幾分鐘,哪有什麼辯論!下次再來是一個月後,同樣十分鐘。有的只是累積大疊大疊的訴訟狀!再偉大的哲學家,思想家,理論家都會在這樣的法庭上感到英雄無用武之地,感到絕望。














雖然一般說法,「司法是靠證據」,但是經驗告訴我,重點不在有沒有證據,而是法官要不要看證據。這就是我們司法制度的大災難,法官的「自由心證」佔了太多的份量,有時候甚至是「未審先判,早有定見」那就更慘。以我們村子的例子來說,幾乎所有村民都是敗訴,結果很嚴重喔,「拆屋還地」!但是法院判決的理由是「因為對方有合法土地豋記」,可是即使我提出了幾百個理由和證據說明對方所謂的「合法登記」是「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違法登記」,根本聽不進去。因為我們的司法判決不需要智慧,也不需要勇氣,只要看到「已登記」三個字,其他一切討論都是多餘。現在的法律和司法明白的告訴所有壞人,只要你騙的過,搶的來,一切都是你的了,「登記有絕對效率」,法律是站在你這一邊的。所以慈悲的媽祖也就擁有了搶來的三百甲土地了。這個所謂「民主法治」時代最大的諷刺是當「弱肉強食」發生時,吃人的不違法,因為被吃而哀叫一聲的,警察會舉牌告訴你「行為違法」!











最近一年多,經常上監察院,最後證明一切也都是白費,監察委員口口聲聲「紓解民怨,糾正行政違法和提高行政品質」,但結果證明也是空談,根本不敢糾正,更別提彈劾了。但是我們還是會奮戰到底的,可是每次從監察院出來,看到一個中年婦人身穿白色「孝服」,在監察院門口唸經、燒香,做法,似乎是要在「監察院」門口超度「司法院」。我不知道她這樣做已經有多久了?可是我相信這一切是沒有用的,因為很顯然根本沒有人理她,似乎也沒有引起任何媒體的注意,更談不上採訪報導吧?就像「公投苦行」一樣可笑又可憐。六十萬人站出來都不甩你了,何況區區幾百人苦行,走死了也不會多看你一眼的。在這麼惡劣的政治環境底下,弱勢人民是最慘的,死了也沒有看一眼,真的。泛藍親說的好,這裡真是個「鬼島」,是妖魔鬼怪的天堂樂園。
很多人都為了我被這個官司困住而放棄一切感到可惜,據說有那麼多人在等著我寫出更多更好的文章,出版更多更好的書本。可是如果社會沒有公平正義,如果社會是壞人、惡勢力當道,文化、藝術有什麼屁用呢?我越來越感到疑惑了,宗教說什麼「心安就平安」,什麼「說好話、行好事、存好心」全是風涼話!宗教家們,如果你們真有辦法,應該去對壞人和惡勢力說教,善人和好人根本不需要宗教的說教。我往後還會做一系列的報導,希望所有看到我部落格的人,互相傳閱,轉給任何關心社會議題,關心公平正義的人閱讀。說不定那天就出現大轉機,出現大貴人!目前更希望大家告訴大家,一起來幫忙,一起來努力,打倒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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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四個月的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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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資本主義工商社會的生產和消費,全靠各式各樣的廣告宣傳來運作並維持它的活絡。雖然說廣告的精神是「巧妙但不能欺騙」,然而放眼看看這個社會,真正做到誠實無欺的廣告可能不多。很弔詭的是因為廣告的「迷人」之處就在於它的「欺騙」本身非常「奧妙」,從很簡單到很複雜的,從很粗糙到很微妙的,不一而足。正因為如此,一個高明的詐騙還可以讓受害者心存感激呢。過去一年多來,社會上突然大量出現各式各樣的「黑心貨」(從剛開始的三氯氫氨到最近的含砷的油炸速食),說它鬧得「人心惶惶」恐怕只是文學的修辭。因為最後都是不了了之。這個「地區」的人們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健忘」,不信去觀察一下那些美式速食店的生意,還是經常高朋滿座啊。其實吃一點不乾淨的油不算什麼大事,至少還有地方衛生當局把關和消保官撐腰。吃了不好食物,拉拉肚子就好了;吃了油炸品造成膽固醇過高、血管硬化,多做些運動也是可以預防的。其實近代史上本地區最大的一樁超級詐騙案,而且是明目張膽的詐騙案,應該我們的區長選舉。但是如前面所述,因為他們的不實廣告實在太高明了,所以被騙的人個個心存感激,甚至還普天同慶(當然也是長期教育配合的成果)。至於不甘受騙的人,只好認了。因為這麼大規模的詐騙,沒有任何消保官可以替你申冤。更何況消保官只不過是區長底下的一個小小芝麻官,動不了他。說不定連他自己也是不實廣告的受害者。

不過說起這個「害」就不是簡單的拉拉肚子就可以沒事的。抽象一點的說是「是非不分,價值錯亂,尊嚴喪失,治安敗壞」。過去一年多來,即使各家媒體非常「配合」,非常節制,但是「見微知著」,社會的種種慘狀已經夠令人怵目驚心了;具體一點說就是造成大量的「家破人亡」,而且的確已經死了不少人,令人鼻酸的是有些人要死還「攜家帶眷」,共襄盛舉的。除了死人之外,就是生計衰敗,關門、倒閉、走路。當然了,時代再怎麼險惡,有求生意志的人還是要堅強的活下去的,因此成千上萬的人,鼓起勇氣,甚至發揮創意,在逆境中為求生存而搏鬥。最新的無名英雄是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年輕婦人,帶著口罩在市區的車道裡面穿梭,只為了賣她的玉蘭花。誰知道她這樣能賺多少錢呢,但是她說:「無奈啊,不然要怎麼樣!」後面這半句話倒是非常耳熟,正如區長所說的,「是你們選我的,不然要怎樣!」

雖然我們的前老闆是個不會倒的企業,沒有裁員,更不會關閉。聽說最近還有「閒錢十來億」要推動什麼「油品」教育呢,因此實際上我無法體會千萬人的「無薪假」是什麼滋味。但是過去四個月來我卻莫名奇妙的感染了一種症狀,只知道前途黯淡,生活沒有希望,生命沒有尊嚴。連寫部落格的心情都沒有。幾乎整整四個月沒有寫過片言隻字。真正的是放了四個月的「無心假」!可是當我發現很多朋友們還是不嫌棄我,而且不時來造訪(卻每次都他們撲了個空,沒有新東西),感到非常愧疚。今天我總算重新鼓起勇氣站起來,要回來照顧我的部落格了。

其實我有點忘記要怎麼「PO」新文章了,因為過去都是在學生指導下進行的。 Read more!

天下有火;灑水吧,這是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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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火;灑水吧,這是生靈」這個標題看起來很像天上的哪位佛、菩薩或者哪位神仙在說話喔!其實這是現代藝術家杜象的兩件作品的標題。記得過去曾經看過國內學者的文章說「達達主義」的胡搞亂搞是西方人的玩意兒,不適合以東方哲學思想為主流的我們國人來欣賞或跟進;其實這樣的看法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並且和事實可能有些出入。因為只要你能夠深入研究達達主義的原始資料和檔案,你就會發現原來早期歐洲「達達主義」運動的領袖們幾乎個個都是開口閉口「老子、莊子和佛教」的!當然了,他們到底是真心還是口頭禪,或認為新奇好玩,那有是另外一回事。根據我的研究,英國美術史家Richard Sheppard是極少數認真地把達達主義和東方的佛教和老莊哲學的關係做過相當仔細研究的極少數當代歐美學者之一。不過他的研究雖然廣泛而周詳,卻獨獨漏掉了我個人認為是最大尾的一條魚:杜象!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他根據的是有關這些藝術家的各種文獻資料。問題是當其他達達的藝術家們都喋喋不休(開口閉口老莊和佛陀)的時候,杜象是唯一絕口不談的人。而這正是他高明的地方,他有一句非常富有禪意的名言「開口便錯」!所以只是以傳統的史學方法追查文獻資料,對研究杜象而言很可能是徒勞無功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歐美學者在這方面斬獲不大。

歐美學者們當然也知道杜象曾經說過「藝術家要走入地下」,不過他們是把它解讀為杜象是在說前衛藝術的一般型態,例如地下電影等等。這樣的解讀可能有點太過簡化,沒有抓到杜象真正的用意。其實杜象後來又說了「所有藝術都應該像密教一樣」。杜象的話當然不是事實,而且他也沒有權利叫所有藝術家要怎樣創作,所以最好的解讀是他只是在說他自己。而當他這一句話的時候,他是用了esoteric這個字的。esoteric除了有「奧秘」、「密傳」的意思之外,其實更重要的,它是跟宗教有關的,而這個宗教在杜象的思想和作品裡是一直不為人所知的,這應該是杜象說藝術要走入地下的用意。

杜象和東方老莊以及佛教的關係,當然也的確引起了不少歐美學者的懷疑。不過大體而言,他們似乎都停留在一種「感覺」而已,目前似乎還沒有人真正做到有關圖像學(iconography)和圖意學(iconology)的深入研究或探討。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缺憾是因為一般歐美現代美術史學者根本不認為現代藝術有什麼圖像學或圖意學的問題,而杜象更被認為是當代胡搞瞎搞藝術(every thing goes亦即「什麼都可以」)的祖師爺,所以根本不認為有這方面研究的必要。至於對於那些認為可能有關的學者,這樣的工作即使有心想要研究其實也很困難,因為他需要同時能夠對現代藝術和東方哲學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理解才行。可惜一般來說,標榜現代藝術的人會認為東方的東西既腐朽又老舊;而喜歡東方古老學術的人看了現代歐美藝術只會搖頭嘆息說「簡直是胡搞瞎搞」!這就是困難的所在。雖然我也計畫把我過去在美國所有關於杜象的研究有系統的呈現給國人,但是因為這是很嚴謹的工作,最快也可能要在幾年以後才會全部完成,所以目前的作法是利用各種機會做一些簡單的、部份的介紹。

話說二○○一年秋,有一天加州柏克萊大學的Jacquelynn Baas教授(我們互相並不認識)從美國打電話到我台中的家裡來問我有沒有收到她的mail,我才發現非常失禮,原來她的mail差不多已經到一個多月了而我都還不知道。因為在這之前我常常很久才看一次電子信箱,有了這次經驗我真的就再也不敢大意,馬上改進。原來Baas和芝加哥藝術學院的Mary Jane Jacob教授(我和她也是素昧平生)兩人正在準備由柏克萊大學出版一本有關當代藝術和佛教思想的書,因為她們都曾經閱讀過我在美國所寫的有關杜象的研究論文所以很想邀請我為她們的新書提供一篇論文。我當然一口答應並且在隔年春天就我把的論文寄給她們,之後繼續連絡才知道原來受邀為這本新書提供論文的作者都是目前很有名氣也很重要的專家學者,其中有些是台灣國內關心當代藝術的人都耳熟能詳的名字包括:哥倫比亞大學的Arthur Danto;芝加哥藝術學院的Carol Becker;紐約當代藝術館館長Marcia Tucker和女性藝術家Laurie Anderso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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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as和Jacob的書終於在二○○四年出版,書名為Buddha Mind in Contemporary Art(當代藝術裡的佛心),我提供的論文標題是”Fire Down Below and Watering That’s Life”,也算是我有關杜象研究的部份介紹。其實我這篇論文的篇名就是杜象兩件作品的標題:一九一九年的「加工的現成物」L.H.O.O.Q.(內容是在達文西的《摩納莉莎的微笑》印刷品上用鉛筆畫上了鬍鬚);另外是一九二○年請曼瑞(Man Ray)替她拍攝的男扮女裝的肖像攝影,杜象也替自己為這個女性分身取了一個很女性化的名字叫Rrose Sela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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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杜象曾經透露關於L.H.O.O.Q.這個標題是要用「發音法」去唸的,於是他的好友Gabriel Buffet就在一九四五年出版的View這本雜誌上寫了一篇文章,認為杜象這件作品的標題應該把字母一個個用法語發音的方式把它唸出來成為:elle ach au au qu,可是她又說,唸的要領是要把這五個法文字母很快地唸過去,所以就會變成elle a chaud au cul這樣的一句話,它的意思是「她有一個紅騷屁股」!果然Buffet女士的詮釋很受到佛洛依德派學者們的歡迎,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又可以在杜象的「情慾變態」或「憎恨女性」這些議題上面大作文章了。而幾十年下來這樣的詮釋基本上也儼然成為杜象這件作品的「標準版本」了。

可是我的研究發現,杜象所謂的「L.H.O.O.Q.這個標題要用發音法去唸」,他的意思其實是說要唸成「LOOK」,也就是「看」!任何人只要稍微有語言學常識就會知道,在LHOOQ這樣的文字結構裡,H這個字母是不用發音的而Q的發音其實就是K。其實杜象在另外有一次演講裡面更把L.H.O.O.Q.說成是「由四個字母組成的」。但是由於歐美美術史學者和一般現代藝術愛好者已經受到Buffet女士先入為主的詮釋影響了(而且和情慾有關的解釋也比較聳動),所以似乎很少人理會作者本人的現身說法(而這也不正是後現代批評理論的主張嗎?「不要管原作者說什麼,只要我們讀者認為它是什麼它就是什麼」!)這一切可能也只怪杜象自己曾經說過關於他的作品,隨便人家怎麼解釋都可以,他沒有意見!

在我對杜象做深入研究的過程當中我常常會有一種體會和感慨,其實杜象和古代中國的諸葛孔明有很多神似的地方。杜象喜歡玩文字遊戲就如同諸葛亮喜歡和他的敵人玩心理作戰一樣。相信大家都讀過《三國演義》了,它裡面最出名的心理作戰之一就是所謂的「空城計」。當時孔明所在的西城根本沒有什麼軍力,卻突然有探子馬來報說司馬懿率領了十五萬大軍即將兵臨城下,在眾人驚惶失措的時候,孔明卻非常鎮定而且心中另有盤算。他故意把城門大大開放,並且派出了幾名士兵打扮成農夫模樣在城下掃地,而他字自己則披頭散髮坐在大門城牆上面,焚香彈琴,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雖然司馬懿的副將認為這不過是孔明的故弄玄虛,主張衝進去;可是司馬懿老謀深算,卻認為其中必定有詐,於是命令十五萬大軍「後軍作前軍;前軍作後軍」(用現代話說也就是全體部隊「向後轉」的意思),開始撤退,而孔明也就如此很巧妙的化解了一場危機,現代軍事學家稱此為「虛虛實實」的戰略。

杜象的L.H.O.O.Q.正好就是一種虛虛實實的戰略,一方面告訴你要用「發音法」去唸,一方面卻又故意在每個字母後面點了一點,於是自作聰明的Gabriel果然中計,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去唸,而不知道其實那些小點是虛晃一招,真正的念法其實就是LOOK這麼簡單!可是Gabriel的念法雖然不是杜象的本意,卻大受歡迎,而且傳遍全世界。這讓杜象本人感到非常納悶和鬱卒。因此在另外一次演講裡面他乾脆說L.H.O.O.Q.「一共有四個字母」;很多學者都認為這樣說是杜象的「口誤」。又有誰知道杜象的苦心是要告訴我們,它的意思其實是「LOOK」啊,LOOK不是正好四個字母嗎?

我個人的研究又發現,其實到了晚年杜象對於L.H.O.O.Q.在文藝界所引起的種種話題可能已經感到相當無奈和厭煩喔。所以他就在自己的一次小型個展裡,再度用達文西的《摩納莉莎的微笑》圖像作為海報。而且又開玩笑的將它取名為” rasée L.H.O.O.Q."。因為法文raser的確有「刮鬍子」的意思,所以按照目前國際上一般學者的看法,這個標題的意思就是「刮掉鬍鬚的摩納莉莎」。問題是摩納莉莎本來就沒有鬍鬚,又哪來的刮掉鬍鬚的摩納莉莎?杜象的智慧就是禪宗所謂「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現代版。但是即使這樣的體悟也還是中了杜象的圈套的。因為杜象只是說「刮鬍子LHOOQ」並不是說「刮鬍子摩納莉莎」啊,所以還是自作聰明,會錯意。其實,法語動詞raser這個字還有另外的意思就是「攪擾或厭煩」,而通俗口語”il me rase”就是「它令我厭煩」的意思,而且法國人說這句話的時候還要用手指在自己的臉頰上面輕輕抓幾下,表示厭煩無奈。至於rasée的意思,中文只要加一個「了」就可以了,換言之,整體來說也就是「厭煩了,L.H.O.O.Q.」。

何況達文西的這件作品雖然一般習慣都稱之為《摩納莉莎的微笑》,其實更引人注目的應該是她那神秘而曖昧的雙眼。我相信杜象的視覺思考和聯想是從這裡開始的。問題是一般歐美學者可能認為和「她有一個紅騷屁股」比較,「看」根本沒有什麼好發揮的,所以就沒有人去理他了。其實只要更細心去研究、去探討就會發現從1919到1920年代初,杜象有好幾件作品是和「看」有關的。問題又來了,最新的歷史學理論和藝術批評理論根本就不認為一個思想家或一個藝術家,他們的想法或作品會有什麼連貫性和一致性可言。學術演變到這個程度實在可悲到了極點!試想有些人一生從來沒有搭過台灣的「縱貫線」鐵路火車,他們也許偶爾坐過「平溪」、「內灣」或「集集」三個支線或甚至「阿里山線」,就說台灣沒有火車直接從高台北坐到高雄的「縱貫線」,你會相信嗎?同樣的道理,歐美很多杜象專家這裡看看,那裡瞧瞧,就說杜象的藝術思想是很隨興的,非常不連貫,經常突發奇想的,他們的說法也是值得懷疑的,就像那些沒有搭過縱貫線的人說台灣沒有縱貫線火車一樣不可靠。

其實杜象晚年接受訪問的時候,也被問到關於「她有一個紅燒(騷)屁股」這個流行解釋的看法;他非常巧妙的把”elle a chaud au cul”這個法文重新用英文解釋一遍,他說:”Yes, there is fire down below.”這裡主要是提醒大家其實cul這個字除了有「屁股或肛門」的意思之外,其實還有「底下或下面」的意思。杜象一定想到「底下有火」這樣的說法一定還是會讓那些佛洛伊德派的人朝著情慾的方向去聯想,所以趕快話鋒一轉,談到了在一九一九年之前(1914-18)整個歐洲的確是「遍地烽火」。特別是如果我們從天上的高度向下「看」的確是「下面有火」或「天下有火」了。我在柏克萊大學出版的這本論文集所提出的就是在強調這個內涵。其實我們只要把杜象的「畫」和他的「話」認真的連貫起來看,其中深刻而隱晦的涵義就會逐明朗起來了,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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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談標題的第二個部份”Watering That’s Life”意思接近於中文的「灑水吧,這是生命」也是來自杜象另外一件作品的標題,也就是前面已經先提過了的,杜象的女性分身的名字”Rrose Selavy”。我之前在〈杜象重要作品中文翻譯〉這篇文章裡面也已經大概介紹過了,國內對於這件作品的中文翻譯諸如:「羅絲瑟拉薇」或「露茜賽娜維」等等,基本上是對於歐美杜象研究幾乎沒有什麼涉略的緣故。因為如同我在該篇文章裡面所分析的,”Rrose”這個名字,R和r兩個字母是要分別發音的。所以才會有兩派不同的詮釋和發音:也就是說要先唸出R的發音然後再接著唸rose的發音。至於主張R字要用法語發音的人則會把它唸成如「ㄟㄏ」,所以整個名字聽起來就像是在唸eros,也就是「情慾、性愛」的意思,這個說法當然受到信仰佛洛依德學說的評論家歡迎,也是目前的主流;另外一個主張是用英語發音所以唸成如「ㄚㄦ」,所以整個名字聽起來就像是在唸arrose,其實這才是杜象本人建議的,它有「飲酒」和「洒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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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研究,目前歐美學者當中似乎只有Sarane Alexandrian(也就是三、四十年前我所翻譯的《超現實主義的藝術》這本書的作者)採用了arrose的念法,不過他是把整個名字詮釋為「痛飲吧,人生」。因為我個人對於杜象的文字遊戲有相當深刻的體會,我知道他的遊戲一向都是「看似很難,其實很簡單」而不是「看似很簡單,其實很難」,而這也正是他的高明之處。因為任何人只要把法文字典拿出來查看一下arrose,它的意思就是「洒水」,而這也就是我所主張的詮釋法。「灑水」和「有火」是可以聯想的;但是!「灑水」和「看」又有什麼關聯呢?這才真正是微妙、奧妙的所在。我在這裡只要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也是幾乎被所有歐美杜象學者所忽略的,杜象也好幾件作品是和「給水」或「灑水」有關的,可是都被忽略了,包括他一生最後的代表傑作Étant donnés: 1.la chute d’eau; 2.le gaz d’ éclairage(我的詮釋:「已經給了:1. 流水;2. 照明的燈」)和

Eau et gaz a tous les etages(我的詮釋:「每一層樓都提供水和瓦斯)。這些作品的意義我在稍早的那篇〈杜象重要作品中文翻譯〉也有了初步的討論介紹,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再回頭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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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柏克萊大學的這本新書目前應該還沒有中文翻譯本,雖然Baas博士曾經來信問我對於中文翻譯本有什麼建議(據說有一家稱為「商周」的出版社曾經跟他們有過接洽),我說相信應該不是很簡單,也可能很困難,因為這不是普通的美術書籍。它的內容有現代前衛藝術,有語言文字遊戲,更有古老的東方哲學,如何融匯貫通,是從事翻譯者能力的一大考驗。雖然我曾經說,將來如果真的想要出版國際中文版,我自己的這一篇,我義不容辭替她們翻譯。不過目前還沒有進一步消息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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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取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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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取舍利」這個標題似乎比較聳動。那是古代中國一些從事道家修行的人(特別是所謂「丹鼑派」)常常掛在嘴上的話。但是他們所說的「火化」並不是火葬場的火化,而是在身體裡面爐火的燃燒;同樣的他們所說的「舍利」也不是肉體火化之後所出現的結晶狀的骨灰,而是由人體的精、氣、神三者所鍛練出來的「丹」!不過這些是題外話。

本文的寫作是主要是為了向舊曆年初剛剛圓寂的聖嚴法師表示敬意。雖然我曾經跟朋友參訪過他在台北金山的法鼓山本部,但是我並不是他的弟子,我其實也不是任何法師的弟子,因為我還不算是個佛教徒。不過,從聖嚴法師圓寂後法鼓山所發布的種種訊息(例如強調「火化後不檢堅固子」)和所舉行的種種儀式來看,都不得不令人敬佩他的確是個真正的修行人。特別是當人們(包括媒體)還是習慣的要追問,「師父火化後有沒有舍利子」,法鼓山在社會上「舍利子信仰」的氣氛下回答說「有沒有都不重要」,這樣的態度也算是給國內信仰大眾,一個反思的機會吧。其實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天主教所謂的「杜林的裹屍布」(shroud of Turin,據說是曾經包紮耶穌遺體的一塊麻布,它上面的血跡呈現了耶穌的身體和栩栩如生的面容),千百年為被耶穌信徒奉為神聖之物。十九世紀人類進入實證科學時代,要求檢驗這塊裹屍布的呼聲開始出現,到了二十世紀終於在天主教教會的允許之下,於一九八八年進行科學的碳十四測驗,最後證明為中世紀的假冒品。但是這樣的事實並不會影響真正虔誠的信徒對於耶穌的信仰。換言之,對他們而言,裹屍布「是不是真的並不重要」。所以如果佛教教會能夠教導社會大眾,在經典裡面,「舍利」就是遺體或骨灰的意思,原始佛教裡面似乎並沒有「舍利子」這個東西。

至於法師的遺囑,火化後骨灰要「植葬」,一反傳統中國文化以的土葬(這是大量消耗人力、物力和土地的「厚葬」陋習),尤其令人讚嘆。古代中國大陸地廣人稀厚葬也許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是現在台灣地小人稠,「厚葬」的習俗卻還是深植人心,達官貴人的墓地競相以氣派和奢華為標榜。再加上「風水信仰」的加油添醋,有些人生前住的是豪宅別墅,死後還要占據整個山頭。有些商人和宗教寺廟團體在山坡上興建甚至比山還要高的所謂「靈骨塔」,也是極盡豪奢之能事,至於這樣有沒有破壞山林,在他們來說反而覺得不是那麼重要。社會風俗發展到了這個程度,真正讓窮苦人家「死無葬身之地」了。中國前總理鄧小平死後把骨灰撒入海裡,同樣令人欽佩,崇尚豪奢的台灣達官巨賈們能不汗顏?

過去一、二十年來台灣因為經濟發達、生活富裕和社會自由,伴隨而來的是宗教信仰和各種傳教活動的蓬勃發達。然而不可諱言的是種種跡象顯示目前台灣的宗教,「信仰」的成分似乎遠遠超過了「德行」和「智慧」的成分,更不用說還有多少「迷信」的成分了。即使是各種法會或甚至講經說法的場合,其呈現方式也都有越來越強調豪奢排場的趨勢,至於教義或思想內容似乎反而變成其次。正統宗教如此,其他民間各式各樣神道信仰,乃至各種江湖術士的妙論異說,其受到尊重和依賴的程度,似乎和二十一世紀科學昌明(特別是一般生活化日用科學的長足進步)背道而馳,更加形成強烈的對比。媒體上常常報導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們,都因為輕易相信「前世今生」、「冤親債主」或「消除業障」等的說法而受人侵犯、脅迫和宰制,所謂「人財兩失」的新聞時有所聞,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不過本文主要的目的是要探討新聞報導,一些和佛教儀式「荼毘」有關的知識。其實「荼毘」這個詞是外來語,它是從梵文jhapita音譯過來的,本來的意思很簡單,就是「焚燒」。在宗教儀式裡面當然就是指遺體的焚燒了,英文稱為cremation,意思更直接就是「火葬」。很多民族都有火葬的習俗,佛教的「荼毘」儀式也是延續印度古老的習俗。古代漢譯佛經對jhapita這個詞有好多種音譯包括:闍維、闍毘、耶維、耶旬、闍鼻多和荼毘。但是千百年下來似乎只有「荼毘」兩字比較通行,其實也滿奇怪的。先說「闍」字,它的發音是接近施捨的「捨」字。可是梵文Jhapita的發音大概接近「家逼搭」為何古人把它音譯為「闍維」呢?聲音差很多。至於「耶維」和「耶旬」就差更多了。

接下來說荼毘,「荼」字發音和圖畫的「圖」字一樣,很顯然和jha的發音也差很多,所以整個看來似乎只有「闍鼻多」這個翻譯是稍微接近的,而且也比較完整,因為它把ta的音也翻譯出來了,古代漢譯佛經似乎只要碰到ta字,都翻成「多」字,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就是《心經》裡面的paramita就是翻譯成「波羅蜜多」。其實問題出在現在所謂的「國語」(正確的說是「華語」或「普通話」)和古代中文發音差太多了,所以用它來念佛經是不準確的。只有用保留了比較多古音的台語或日語來發音才是比較準確的。例如剛才說過的ta字音譯為「多」,日語發音多字的確就是ta;此外如ra古代佛經多音譯為「羅」字,而日語發音羅字的確就是ra,例如羅先生日語就是ra-san。再接下來說「闍」,這個字台語發音就是記者的「者」字(而且它裡面也的確有個「者」),其發音和華語的「家」或「架」相當,所以非常接近jha的發音,由此看來這個音譯其實沒有差很多。此外因為日文的「茶」字發音也是接近華語的「家」字(例如大家可能常吃的茶碗蒸,發音就是「家彎母系」),換言之,也就是接近jha的發音,因此我個人的大膽推測是;佛教用詞「荼毘」,原來正確的寫法應該是「茶毘」!何況「茶、荼」兩字還只有一畫之差。古代佛教經典最初都是用手抄寫的,如此微細的差別,難免出錯。如果他們真的把原來正確的「茶」字抄錯而寫成「荼」字,那麼很有可能後來就是將錯就錯,積非成是。演變到今天,如果你把音譯「荼毘」念成「茶毘」,很可能反而還會被譏笑為沒有知識喔。

接下來談「舍利子」,它其實這也是個外來語,它是梵文sarira的音譯。自古漢譯佛經也有不同版本如:實利、設利羅、室利羅等等。當然還有我們比較熟悉的「舍利」。其實這個翻譯並不完整(後面的ra沒有翻出來),但是因為中國人喜歡「簡化」,即使犧牲正確性也在所不惜!所以這個詞還是最流通的。我們再回到用台語讀佛經的問題,就拿「舍利」來說,也是用台語來唸發音才比較準確的,sa(這個s上面還有一撇)的發音相當於華語上下的「下」字,而不是宿舍的「舍」字,所以基本上用華語來念「舍利」,並不正確;但是因為台語房舍、宿舍的「舍」字發音就是「下」,和梵文的sa發音接近,所以台語才是比較正確的。Sarira的本意是什麼呢,簡單的說就是「屍體」或「遺骸」。但是因為如前面所述,古代印度習俗(包括佛教)人們死後屍體是要火化的,所以一般說遺骸等於就是說「骨灰」了。但是把「舍利」說成「舍利子」可能是中國佛教後來自己的發展,特別指的是結晶化成為顆粒狀的骨灰。並且從這裡還發展出一套「舍利子」信仰,以骨灰當中有沒有結晶的舍利子來判斷一個佛教法師或在家信徒修行成就的高低,這似乎已經不屬於佛教的根本教義了。

談到舍利子讓我們又聯想到唐朝玄奘法師翻譯的《般若心經》。其實,古代漢譯《心經》是有好幾個版本的(現存有七個版本),目前最受歡迎也最流通的當然是玄奘的版本,因為它是最簡短的(只有260多字)。版本「最簡短」這個事實的另外一種形容詞就是「最不完整」!不過這樣的說法在千千萬萬信徒聽起來可能會覺得很刺耳,所以還是少說為妙。玄奘翻譯的《心經》和我們目前本文有關係的正是「舍利子」這個詞。不過,玄奘《心經》裡面的「舍利子」原文是sari putra而不是sarira,前者是人名而後者是屍體遺骸(或火化後的骨灰),這兩者是萬萬不能搞混的。而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對於玄奘的翻譯採取非常保留的態度,因為它的確容易讓人把這兩者搞混了。

其實按照現代翻譯學的慣例,專有名詞(尤其是人名)通常是採取全部音譯的方式的,這個原則其實古代佛經翻譯大多如此,例如:釋迦牟尼、彌勒、菩提達摩、鳩摩羅什、…等都是音譯。但是也有意譯比音譯通行的如:觀音、大勢至、普賢…等。無論如何,很少有意譯和音譯混合來翻譯人名的,可是玄奘的「舍利子」則是其中少數的例子。它的「舍利」是sari的音譯;而「子」則是putra的意譯,前者是一種鳥的名字,傳說那是他媽媽的綽號;而後者就是兒子的意思。完整來看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說舍利子是「外號叫做舍利的媽媽的兒子」,古代其他佛經翻譯家大多採取全部音譯為「舍利弗多羅」或「舍利富多羅」,至少也要翻成「舍利弗」,這相當於把美國前總統George Bush的名字翻譯為「喬治布希」,我們很能接受。但是如果按照玄奘的方式他的名字會變成「喬治林」,因為bush就是樹叢、樹林的意思。此外如果按照玄奘的方式翻譯,美國前任參議員Robert Goldwater (他對台灣非常友好)就會變成「金水阿」,美國的老羅斯福總統Theodore Roosevelt就會變成「天賜阿」(theo 的意思是天神,dore的意思是賜給),兩個通通變成台灣人!不過我們有關玄奘佛經翻譯的談論即使是很客觀的就事論事,也只能點到為止。否則會讓信仰虔誠的信徒感到困惑;讓信仰堅定的信徒感到憤慨。

回到正題,我個人認為在目前舍利子信仰如此盛行的華人世界,聖嚴法師堅持「火化後不檢舍利子」會不會就是要表示回到根本佛教的決心呢。我認為另外還有一個線索來證明這樣的推測可能就是他吩咐他的弟子們,要將他的遺體安排成為所謂的「吉祥臥」而不是過去中國佛教(尤其是禪宗)所特別推崇的「坐脫立亡」的修行成就。也就是說在「在端坐時遷化或直立時入涅槃」,換言之,以端坐或站立的姿勢過世。近代中國有些高僧據說就是「坐脫」而往生的,而他們的遺體則被弟子們用「金身」加以保存,並且供信徒膜拜。不過據報導,法師最後也是在萬眾齊聲唱誦「阿彌陀的佛號」中完成往生儀式的,這點讓我對於自己剛才把法師和原始佛教做聯結的想法有了保留的態度。畢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淨土宗還是目前台灣佛教的主流啊。

再回到「吉祥臥」的討論,這個名詞似乎也是中國佛教的獨特稱呼,一般佛教圖像學都會把這種以身體的右側躺下,頭部擺在高枕上面或直接用右手托著臉頰的姿勢稱為「般涅槃」(parinirvana)。這個姿勢在信仰原始佛教(即所謂「小乗佛教」)的國家有很多圖畫和雕刻的表現。信仰大乗佛教的國家倒也不是沒有這樣的藝術表現而是說相對的不是主流,因為表現釋迦牟尼佛一生的事蹟並不是大乘佛教藝術的表現重點,而小乗佛教則是。本文在這裡介紹了五件佛陀「般涅槃」的藝術表現,四件繪畫一件雕刻。其中除了敦煌壁畫表現的是兩手伸直的吉祥臥之外,其他不論是新疆克孜爾(Kizil)壁畫或印度帕拉(Pala)王朝的繪畫或貴霜(Kushan)王朝的雕刻都是表現佛陀用右手托著頭部的姿勢。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克孜爾205室的壁畫還會發現,佛陀就是以這樣的姿勢躺在棺材裡面去火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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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另外兩幀圖片,犍陀羅的浮雕表現的是佛陀涅槃後將舍利分別贈送給古代印度境內八個篤信佛教的國家;至於那幅克孜爾壁畫則是描繪負責分派佛舍利並平息各國紛爭的婆羅門智者多羅納(Dor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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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納悶的是,雖然這二十多年來台灣宗教信仰這麼蓬勃發展, 可是道德風氣似乎每下愈況,社會上各種犯罪案件層出不窮,有增無減。有人認為宗教信仰對於社會環境的改善其實作用很小。因為會去相信宗教的人本來就是比較善良的人,所以有可能他們即使不信教也不會去做壞事:而對於壞人,宗教的吸引力似乎相對的比較薄弱,因此它能發揮的效果相對也小。可是也有人反對這樣的說法。他們認為宗教之所以興盛正好是社會上壞人很多的結果。這種理論甚至認為現代任何宗教的信徒裡面其實多少都混雜了不少貪官污吏、政客和奸商,此乃無庸諱言之事。因為目前的宗教似乎特別強調「布施」和「福報」的觀念,所以即使為惡多端,只要誠心懺悔(其實很難驗證),再加上努力布施,就會有很好的福報。這樣的教義,對於教會和很多信徒來說應該是各取所需,雙贏的局面。其實這也有點像歐洲中世紀天主教教會的「贖罪券」的構想。對於很多政客來說,宗教信徒大會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大票倉」,而對於一些企業家來說,信徒大會有著非常豐富的人脈,也是無限的商機所在。因此只要有大型宗教活動,上述所有這些有頭有臉的信徒統統出現。其實現代媒體的社會教育對於「布施和福報;懺悔和贖罪」這些觀念的推廣和普及它的功勞遠遠超過學校教育和宗教教育。電視節目裡的古裝歷史連續劇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常常看到故事裡一個幹盡壞事的傢伙,一旦事跡敗露,只要兩腿一跪,一把鼻涕一把眼,似乎所有罪過一筆勾銷。這種社會教育受益最多的是政客們,他們從連續劇中學會了:不論犯了多少過錯,只要召開一個記者會,鞠個躬、道個歉(或者再加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所有過錯一筆勾銷,我們的社會就是這麼可愛! Read more!

藝術家作為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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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我們真正瞭解到藝術和政治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才會知道原來藝術有那麼大的責任而且也有那麼大的能力去監督政府做為、批判社會現象和激發善良的人性。可是由於台灣的特殊歷史背景和特殊的民族個性,這個方面在過去幾十年來的藝術教育幾乎完全被忽略了,甚至避之唯恐不及。藝術家和教育家嘴上掛的口號是「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

這樣的教育完全忽視了其實「政治就是每日生活」、「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這麼簡單的道理。藝術家不但和大衆一樣也要每日過生活,更重要的是他要比一般人對於生活的點點滴滴,感受更為敏銳,對於它的反應表達也更鮮明。也唯有和生活的實際內涵真正達到相互呼應的藝術,才能引起欣賞者的感動和共鳴。其實歷史上所有偉大的藝術作品,不論美術、音樂、戲劇、文學幾乎很少不是和政治、社會發生緊密的關聯的。歐美的現代藝術在渡過了最後一個形式主義階段之後,又進入了所謂的「後現代主義階段」,而「藝術家做為巫師」(artist as shaman)的觀念又重新被提出(在國內巫師shaman有時候被音譯為「撒滿」,據說也有人翻成「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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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做為巫師」其實就是重新肯定藝術家做為一個社會裡面的先知先覺和精神導師,不能沉醉在形式主義的象牙塔裡,並且要負起藝術和藝術家對於社會和政治的責任。我們看到有那麼多的當代藝術透過各種不同的媒材表現,開始深入檢討反省環境保護、資本主義、威權統治、疾病傳染…,就是最好的證明。

beuys 1973 save the woods dine 1960 car crash
 chicago 1972 ablutions 2  mendieta 1976 siluetas
kaprow 1964 household   vostell 1965 phenomena
Beuys 1974 america likes me 2

 san the bushman h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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